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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改革开放以来第1个涉农1号文件出台

日期: 2009-09-18 12:42 作者: 来源:三农在线 【字体: 打印本页

  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改革开放以来第1个涉农的1号文件)。《纪要》就农村改革提出如下意见:第一,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应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精神,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建立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切实注意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耕地。要把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目标密切联系起来。第二,关于改善农村商品流通。今后一个时期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必须采取基本稳定的方针,增加农民收入,不能指望提高收购价格和降低收购基数,而只能主要依靠发展商品生产,实现多产畅销。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农村商业,疏通流通渠道,加强市场管理。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粮棉油等产品仍要坚持统购统销的政策。农副产品收购,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兼顾,不能只顾一头。农村供销合作社要逐步进行体制改革,成为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主渠道,成为促进农村经济联合的纽带。第三,关于农业科学技术。农业可以吸收多学科的科学技术成就,成为知识密集的产业部门。农业科学研究工作要在调整和整顿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研究力量,紧密结合农、林、牧、副、渔等业生产的近期和长远需要,拟定一批重点科研项目,有计划地进行科学技术攻关。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要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待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推广科学技术。第四,关于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条件。要按照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要求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各地在调整生产结构中,必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的通知中提出的“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发展多种经营,要集体与个人一齐上。要着重抓好水利、农机、化肥等项投资的利用效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9月1日至11日,党的十二大召开。十二大报告提出,要实现经济发展的总目标,特别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今后必须在坚决控制人口增长、坚决保护各种农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同时,加强农业的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行科学种田,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和经济作物,并且全面发展林、牧、副、渔各业,以满足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

  11月26日至12月10日,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六五”计划提出的关于我国农村改革的主要政策措施是:第一,要继续稳定、完善和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对各种形式的责任制都允许存在,并使之在实践中完善、提高;对群众乐意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其他形式,一律不能去堵,应该积极支持,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如何适应当地的水平和特点,切实解决好统、分、包的问题。第二,要因势利导,坚持实事求是,使群众创造的多种联合形式的经济服务组织在实践中发展提高。第三,粮食生产必须抓得很紧。主要的粮食基地,必须种粮食而不能种其他作物,这必须作为一个长期的政策定下来,绝对不能动摇;不能把劳动力集中到有限的耕地上,必须放眼整个辽阔的国土,重视利用山区、丘陵、草原、水面的丰富农业资源。在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保护生态环境不恶化的前提下,放手发展多种经营,充分利用农村资金,合理开发自然资源。第四,发展农业生产,要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尽快建立农业服务的科技研究、推广体系。要鼓励农民自己举办各种科学文化设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第五,要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倡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资金积累和劳动积累,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业基本建设。第六,国家对农业的投资,主要应用于那些靠农民自己力量办不到的建设项目上,如大型水利工程、重点林区开发、公路干线、电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