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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强迫或限制农民流转承包地

日期: 2012-02-02 09:41 作者: 韩乐悟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部办公厅1月30日发布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明确要求2012年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依法推进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坚决制止和纠正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或者调整农民承包地、强迫或者限制农民流转承包地等行为。

  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互换并地”,探索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的有效途径。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管理和服务,引导承包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到2012年底普遍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基本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