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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并举出实招“质量兴农”作主线

日期: 2017-10-16 10:32 作者: 孟德才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从“吃了吗?”到“吃得健康吗?”,老百姓见面问候语的变迁,既包蕴了“民以食为天”的历史内涵,又显示了“食以安为先”的时代追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吃得是不是优质、安全、绿色、营养,已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话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农业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战略,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产管并举,狠抓突出问题治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连续5年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五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绩显著:

  ——标准先行品牌增效。目前已制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6000多项、农业行业标准5000余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实现有标可依。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创建“三园两场”1.8万多个,“菜篮子”大县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本实现按标生产。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三品一标”总数达11.7万个,一大批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摆上了超市货架和百姓餐桌,更好地适应了城乡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专项整治高压重惩。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禁限用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89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370万家次,查处问题23.8万起,清理关闭生猪屠宰场1107个,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逮捕判刑和重罚,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三聚氰胺连续8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地下生产经营链条基本打掉,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问题基本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健全体系强化能力。监管体系从零起步,监管能力由弱渐强。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88%的地市、75%的县(区、市)、97%的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监管人员11.7万人。大力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执法监管已从季节性、运动式专项打击转变为常态化、专业化日常监管。国家投资130亿元,建设了部、省、地、县质检机构2770个,检测人员达3.5万人,基本实现了部、省、地、县全覆盖,检测能力迅速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程加快,实施种子追溯编码标识、兽药二维码制度和农药质量追溯试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于今年6月30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即将成为政府智慧监管和公众信息查询的云平台。

  ——创新方式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食安委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107个创建试点县(市)去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9.3%、群众满意度达到90%,比创建前分别提高2个和20个百分点。今年3月,又启动了第二批215个县市创建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创建范围。强化属地管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地方农业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要求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依法落实相关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农户的教育,杜绝使用不合格农业投入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人消费理念的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面对新形势,农业部门积极应对,提出了“质量兴农”的工作理念。“推进质量兴农,要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这条底线,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发力,要抓住农业绿色发展的好机遇,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质量兴农”作为一种理念被提出,预示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阶段大步迈进。

  蓝图绘就,前景可期。喜迎十九大,各级农业部门必将“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在目标任务上再聚焦,在工作思路上再梳理,在政策措施上再加力,积极探寻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以守护百姓舌尖安全。产管并举出实招,“质量兴农”作主线,必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创新篇章。

安全创建树典型

  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基层抓起。县域是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的前沿。按照国务院食安委部署,为了构建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2014年,我国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近年来,各创建单位在监管体系建设、标准化生产、全链条监管、全程可追溯、诚信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发挥了率先作用,正朝着“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和社会共治”四个样板区迈进。据统计,平均每个试点县监管人员数量由创建前200多人增加到400多人,每年财政预算由3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试点县监测合格率达到99.3%、比创建前提高2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达到90%,比创建前提高20个左右百分点。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已经成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金字招牌”,在全国层面的创建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创建典型:

  综合服务 精细化监管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探索形成“大洼模式”,“一竿子插到底儿”和“一根绳栓蚂蚱”,实施“综合服务+精细化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中,探索人性化监管,通过综合服务赢得生产经营主体认可,通过精细化监管助推农产品提质增效,形成了农产品生产主体自觉接受监管,监管部门在服务之中实施监管的工作局面。

  三级有机构 监管到村组

  陕西省商洛市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过程中,创造了独特的“商洛模式”——“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该模式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加强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政府购买服务 村级监管职业化

  四川省金堂县在加强村级监管员专职化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从2016年起,金堂县安排专项资金431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组建了一支整合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植保植险、动物免疫、动物卫生协检等工作职责的职业村级监管员队伍,切实解决基层监管人员不足和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扫码溯源闭环管理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探索建立了扫码溯源的监管体系。该体系针对蔬菜、肉类、水产品生产流通的不同特点,将监管重心分别放在了示范引领、闭环管理和准出准入上。高明区在大力推行二维码溯源方式的基础上,分类监管,让溯源码真正变成了守护消费者舌尖安全的“放心码”。

  平台互联 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在监管网络建设、信息化监管、产地准出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一方面通过“区、乡、村、企”四级监管网络的建立,打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有效破解了投入品监管的难题。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建立,也让宣州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链条变得更加牢靠。

执法监管有底气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部门强化执法监管,全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日常监管如何开展?主要体现在“防”“控”“查”“检”“打”五个方面,确保执法监管见实效。

  “防”主要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所在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控”主要是抓好源头控制,加强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管理,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化生产。

  “查”主要是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

  “检”主要是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对于部级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农业部组织开展区域性监督抽查;对于省级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省上也要相应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要坚持严字当头,依托好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强化“检打联动”,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该曝光的要及时曝光。

  “打”主要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用好“两高”司法解释,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要痛下决心,力求做到斩草除根。

追溯建设不断链

  追溯体系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加强追溯管理对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强化平台建设应用

  加快应用软件开发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确保上线运行。完善追溯管理核心功能,扩充监测、执法等业务模块,建设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制定追溯规范和技术标准

  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追溯要求,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制定发布农产品分类、编码标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8项关键标准,统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

  开展追溯平台试运行

  选择有条件的省份,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优先在苹果、茶叶、生猪、生鲜乳等农产品上开展试运行,不断完善优化平台功能及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


质量安全这五年

  截至2016年底,已制定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5724项,制定发布农业行业标准5494项。

  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1万多个,创建标准化示范县185个。

  全国有效期内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总数达到11.7万个。

  三聚氰胺连续8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了较好控制。

  国家例行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国152个大中城市、108个品种、94项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指标,基本涵盖主要城市、产区、品种和参数。

  全国所有省(区、市)88%的地市、75%的县(区、市)、97%的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监管人员11.7万人。

  30个省(区、市)、276个地市和2332个县(区、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