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2013年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材料
庐江县位于合肥市南部,全县国土面积2348平方公里,耕地109万亩,总人口118.6万,系中部地区百强县。2012年,我县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3年5月,竞选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一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农业部等五部委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农业经营体制与机制改革创新,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2013年,全县粮食总产83.4万吨,规模化经营耕地粮食单产443.5公斤,比上年增加7.5%;农民人均纯收入9436元,增长16.9%。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等,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上实现了新突破。一是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出台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分类指导办法,落实扶持措施,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和壮大,成功培育了一批“经营有规模、生产有服务、产品有订单、投入有信贷、风险有保障、科技有支撑”的家庭农场,成为全省培育家庭农场的“模板”,在全省推广。截止目前,全县共培育并注册家庭农场333个,占全省的十分之一,培育农民合作社327个,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9个、示范合作社33个;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34家,其中5亿元以上企业3家、亿元以上企业14家;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发展到1342个。二是加速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龙头企业开展全程托管、承包、订单等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分别发展到35个、26个,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4%。三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着力推动土地规范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已流转耕地47万亩,耕地规模经营水平达49.5%(不含白湖农场)。
(二)在农业产销模式探索上实现了新突破。县政府出台了鼓励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紧密合作发展订单农业相关政策,着力破解“农场”与“市场”对接的难题。中储粮公司、安徽双福粮油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一对一”签订生产订单42万亩。引导省级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的模式,建立产销衔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联合体。截至目前,全县订单农业总面积达105万亩。
(三)在财政支持方式上实现了新突破。一是加大农业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坚持“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益。2013年,共整合各类涉农财政资金2.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政策资金400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00万元,用于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17400亩;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000万元,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和水稻育秧工厂建设;奖补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规模化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和科技示范推广。二是试行财政资金项目直接投入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将粮食高产创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粮食增产模式攻关、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等部分项目交由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或实施。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县政府设立奖补资金4000万元,并发挥财政资金对工商、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带动20多亿元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四是探索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县政府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试点意见,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明确使用权,落实管护权,县财政对管护经费实行以奖代补。
(四)在探索金融支农机制上实现了新突破。一是扩容农村金融网点。出台扶持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新建网点,去年新增金融机构4家,新增农村涉农网点15处。二是搭建融资平台。成立农业投资公司,通过增信担保、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破解抵押担保难题。三是开发农业金融信贷产品。对全县1780个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了信用评级,纳入金融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涉农贷款余额107.3亿元,占贷款总额77.6%。其中,林权抵押、农房抵押、商标质押、保单质押、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产品贷款5.5亿元,已发放保证保险贷款3065万元。
(五)在农业保险创新上实现了新突破。一是保险扩面。推出蛋鸭棚舍险、蛋鸭险、蔬菜大棚险、水产养殖险等新险种,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是保险提标。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水稻亩均最高理赔标准由过去的330元提高到500元,多交的保费财政给予50%补助,农户每亩只需多交5.1元。三是改进投保理赔方式。对规模以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单独投保、单独理陪,缩短理赔周期,提高投保和理赔效率。全县有502个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实行单独投保,直接投保面积达17.2万亩。我县开展农业贷款保证保险、保险提标扩面和提高保费补贴的做法,被吸纳到安徽省委2014年1号文件中,已在全省推广实行。
(六)在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上实现了新突破。县政府先后与中国农科院水稻所、安徽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20多所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了农业科技战略合作协议,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安徽农业大学校外产学研基地正在加快建设;省农科院6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验基地落户示范区。建立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机制。将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农业科技示范户进行管理,开展结队帮扶,有效提高了技术推广到位率。全年共培训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学员6534人。
一年来,我县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农业部常务副部长余欣荣、中央改革办巡视员于培伟、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主任张辉等部委办领导亲临我县考察和调研;安徽省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梁卫国副省长就庐江改革试点工作作了专题批示:“庐江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创新中发展,许多经验做法可供全省农业示范区学习借鉴。请省农委注意总结推广,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2013年9月,全省示范区改革与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县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考察了我县改革与建设成果。江苏省副省长徐鸣、湖南省副省张硕辅、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葛海鹰及省内外100多个市、县(区)来我县参观考察。《人民日报》、新华社和《农民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纷纷来我县采访,对改革做法及成效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安排
今年是我县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按照《试点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改革重点,创新改革举措,加大改革力度,切实把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年计划新增农民合作社100个、种养大户200个、示范家庭农场100个;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5%;规模经营区域粮食单产比2012年增长13%以上;新增10亿元龙头企业2家,5亿元以上龙头企业4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7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开展土地节约集约经营试点。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开展土地节约集约经营和美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在我县庐城镇、汤池镇开展整村推进和“两分两置换”(农民向城市居民分流、农民向产业工人分流,以宅基地置换新村住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就业空间)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二是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整合国土、财政、水务、农业等涉农项目,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
(二)培育和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培育和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对全县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开展培训,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和指导,全年培育“六有”示范家庭农场100个。二是完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评信体系。将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信息等级、贷款授信等内容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直管直贷机制。三是鼓励建立联合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产业相同和相关联的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引导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开展土地股份合作。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订单农业。一是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围绕我县农业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采取以商招商、兵团招商、飞地招商等方式,扩大投资规模,实现加工产值20亿元,带动农民就业5.5万人。二是推动龙头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签订生产订单120万亩以上。培育发展紧密型联合体8个以上,实行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供应良种等生产资料,统一开展机耕机插,统一病虫害机械防治,统一产品收购,统一加工和品牌销售等“六统一”服务。三是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强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搭建庐江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一是推行工厂化集中育秧和机插秧。以天禾公司、春生公司、新桥联合社为重点,发展工厂化育秧大棚40万㎡,带动水稻机插秧50万亩以上。积极推广“四代一管”(代育秧、代机耕、代机收、代机插和田间管理)社会化服务模式。二是推广植保统一社会化服务。引导植保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发展到50个以上,通过开展全程托管式、承包式、订单式服务,使全县植保统防统治面积扩大到40万亩以上。三是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发展机耕、机插秧和秸秆粉碎还田类农机合作社20个,将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80%。四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按照《庐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庐政〔2013〕77号)要求,建立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与运行机制。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等合作组织,县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实行以奖代补。
(五)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机制。一是全面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在全县范围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15年2月底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县、镇两级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将已流转的土地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全年新增流转土地10万亩,使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5%。三是建立健全农村资产评估体系。引进外地或支持本地具相应资质的业主,按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农村资产评估机构,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分类制定农村资产和资源评估办法和操作细则,规范操作。四是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按照企业法人架构,成立庐江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县招投标管理局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等交易业务。
(六)推进金融保险产品创新。一是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全方位支持农业。组建农业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提高担保公司担保额度。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合作社建立农民经济互助组织,实行封闭式运行。鼓励龙头企业担保融资。二是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开发出更多符合“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通过盘活农村资产,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缺乏抵押物的问题。三是推进政策性保险服务市场化。扩大新型经营主体与保险机构“一对一”直接投保范围,加速农业保险市场化进程,鼓励和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以提标扩面为重点的产品创新,开发保险新品种。继续推行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展。
(七)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一是积极推进合芜蚌现代农业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高起点编制合芜蚌现代农业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积极引进各类投资主体,推进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建设。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及农业科研示范。推进与中国水稻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生物育种等农业高新科技研发、科技孵化、成果转化和科技示范,辐射带动地方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实现农民增收致富。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县、镇农技推广机构将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科技示范户管理,开展个性化“点对点”指导,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四是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通过实施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和以水稻、小麦大田生产物联网技术应用为主的若干个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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