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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日期: 2016-01-26 14:40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枣庄市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农村改革试验区,将深化农村改革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源泉,在成功探索“三权分置”农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枣庄人口密集城市的实际,进一步延伸推进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和农村融资担保等方面探索可推广复制的改革路子,有力激发了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活力。

  一、推进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创新农民信用合作模式,试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2014年以来,针对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瓶颈问题,以推进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创新为重点,积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推进过程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做到成熟一个、试点一个,通过典型示范的方式,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目前全市已发展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50家,互助资金总规模5690万元,累计借出资金2.2亿元。三个区(市)被列为山东省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县。7月1日,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枣庄召开,省长郭树清对枣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一是审慎筛选试点。在引导试点阶段,严格准入标准,把好合作社和社员的资格身份、经营业务等关口,精心筛选信誉良好、经营比较规范的合作社作为试点对象。严格实行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认定管理,要求自愿开展试点的农民合作社,必须经过农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方可开展试点。二是规范运营制度。试点确认后,市农业、金融办、供销社等部门和相关基层政府组成辅导小组,靠上辅导建章立制。重点推广“把握四个原则、抓住四个节点、规范八步流程”的“四四八”模式。“四个原则”即:内部合作、承诺出资、一人一户、用时互助。内部合作,就是信用互助业务仅限社员参与,对内不对外;承诺出资,就是参与信用互助的社员作出出资承诺,不用拿出现金,不吸储、不放贷;一人一户,就是合作社和社员在合作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业务开展均通过银行转账封闭进行,没有现金交易;用时互助,就是平时讲信用,用时能互助,发挥信用互助的核心作用。“四个节点”即:社员申请、民主决策、两次转账、按季分红。规范“八步流程”即:出资承诺、开立账户、评议授信、借款申请、审核审批、签订合同、资金归集发放、借后管理。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对经批准开展信用合作的,由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监管;对未经批准自行开展信用合作的,进行引导规范。同时建立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形成日常监管机制。

  (二)创新金融保险服务模式,提升农业支持保障水平。为解决农民贷款难、农业保险难问题,将创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物、试点开展农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作为突破口。在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方面,注册成立山东省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成贯穿市、县、乡三级的产权交易体系,以“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的形式对全市范围内流转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交易行为予以鉴证。出台《枣庄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确立以交易鉴证书作为载体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直接在金融部门抵押担保权能。目前已利用《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实现融资贷款122笔,1.85亿元。在农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方面,针对农业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大、收益不稳定等问题,抓住承担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试验项目“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任务机遇,探索推进“政府立规则、公司定费率、参保户选公司”的试点模式。即:政府定位在指导监管的层面,不干预具体保险行为;财政足额配套农户保费补贴;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引导推广,筛选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参保,并积极试验不同保障水平和不同财政补贴水平的保险产品。

  (三)创新农村融资担保体系,满足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需求。一是加快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由人民银行牵头,规范开展对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定工作,将信用评定结果与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授信结合起来。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正向激励机制。特别是对正在开展信用互助试点的合作社的社员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房屋面积、种殖养殖、机具设备、经营收入、生产支出、信贷需求等信息逐步评定起信用等级,并加载到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为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提供准确、可采纳的信用信息,解决了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征信难等问题,同时也为农村社区性融资担保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可靠基础。如今年7月份成立的台儿庄区坝子村融资担保基金,入股10.5万元,依据评定的信用信息,对全村被评定的AAA级农户予以20%利率优惠,已实现贷款5笔35万元的贷款,实现担保资金放大3.5倍效应。二是配套建立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业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2012年市政府出资成立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已为全市15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担保贷款2.2亿元。截至8月末,全市1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为620户涉农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累计担保金额20亿元,其中为“三农”贷款担保2.94亿元,占比14.7%,有效解决了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需求问题。

  二、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破解了资金瓶颈难题,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效的输血管道。试点运行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和配套推进的农村信用评级和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金融的覆盖层次,优化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解决规模经营主体贷款难和单体农户小额、便捷金融需求提供了完整的解决路径,进而完善了农村地区所急需的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多层次农村资金融通体制。

  二是提升了农畜产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了农民丰产又增收生猪、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在制度设计中明确了政府、农户、保险公司三者之间的功能定位,既符合中央保障农民收益和基本生产能力的精神,又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同时激发了保险企业的主动性,初步探索了一条有利于稳定农民种植(养殖)预期,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双赢”试点模式。

                            (山东省枣庄市农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