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刊2016年第5期
编者按:自2010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来,各地以示范区为推动现代农业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形成了一批典型的发展模式,有力推进了示范区建设。现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
山西运城市盐湖区:整合涉农资源 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
运城市盐湖区紧紧把握“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的发展方向,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龙头引领、金融创新,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
一、政府统筹,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土地等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道路、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区百亩以上的规模化园区达到90余个,千亩以上的园区达到8个。2015年,区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对从兴农基金和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进行贴息资助。通过对种植、养殖、农产加工等环节的贷款贴息,为新型经营主体注入活力,实现政府、银行、企业共赢。
二、政策激励,激活现代农业发展动力
针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难的问题,建立盐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已产生效益的土地流转大户,经评估公司对其土地收益进行评估后,可直接将土地收益抵押给金融机构,原则上按照评估价格30%的额度贷款;对正在建设的土地流转大户,经评估公司评估后,将土地收益抵押给政信担保公司,再由政信担保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贷款额度原则也是评估价格的30%。针对涉农企业和园区融资难题,设立转型引导发展资金,引导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种子”作用,每年拿出公共财政收入的10%作为劣后投资,与专业公司合作成立基金,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分担企业融资的劣后风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风险保障。
三、机制约束,强化现代农业发展保障
成立盐湖区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确保示范区工作顺利推进。把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纳入财政、农委、水利、畜牧、林业、果业、农商行、邮储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充分发挥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和舆论监督“三位一体”联合督查机制作用,对措施不力、任务完成缓慢的单位负责人,及时约谈整改,追究责任。
(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供稿)
河南浚县:整合涉农资金 夯实农业物质基础
近年来,河南省浚县始终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一项重要战略工程,坚持以项目为支撑,以科技为引领,整合项目资金5.38亿元,扎实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政府主导,高位推动
坚持把高标准粮田建设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副书记和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财政、水利、国土、农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对项目申报、实施地点进行统一把关,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长效使用”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项目实施地点、时间进行统一规划,科学编制《浚县高标准粮田建设(2012—2020年)建设规划》,将全县107.6万亩耕地、83.5万亩基本农田规划了74.23万亩高标准粮田。
二、整合资源,连片开发
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笼头放水”的发展思路,坚持统一编制规划、统一实施区域、统一财政专户管理,共同打造“土地平整肥沃、基础设施完整、农机装备齐全、技术服务先进、绿色生态安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粮田示范方。建立“谋划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循环推进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农业资金和专项贷款,为高标准粮田建设提供资金支撑,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见效一片,为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打好基础。加大信贷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尽可能增加农业中长期信贷投入,鼓励乡镇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投入农业项目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国家财政投入为引导,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开放式农业投入新机制。
三、强化管理,跟踪问效
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建设单位与乡、乡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管护协议,形成县、乡、村、户四级联管机制,并通过乡镇财政出资或村、户义务出工等方式,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加强示范方的基础设施管护。县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2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高标准粮田基础设施管护到位、运行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管护的积极性。
(浚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供稿)
吉林永吉县:规范资金管理流程 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吉林省永吉县依托区位优势、自然禀赋和产业基础,通过统筹规划、规范使用中央、省、市、县及社会投入资金,形成了左右联合、上下联动的支农资金整合态势,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和“乘数效应”,有力地推动了永吉县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一、科学制定方案,放大资金聚合效应
为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政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基本要求,出台了《永吉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方案》,将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各种直接补助农民的资金外的中央、省、市、县级财政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一并纳入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范围,实现涉农项目资金的整体合力和聚合效应。
二、健全项目库,实现项目有效储备
各乡镇(区)根据区域内的资源和条件、结合发展规划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谋划拟建设项目;各涉农部门根据本领域内的相关政策和专项,结合发展规划,谋划、包装拟建设项目;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将各涉农部门和各乡镇(区)的储备项目统一汇总,并分类分批次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三、严格审批流程,规范项目申报程序
各涉农部门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申报文件后,会同县整合办从项目库中依据申报条件遴选拟申报项目,由整合办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向、建设时限、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项目的实施主体等内容汇总后,报送涉农部门的分管县长、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再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行文上报。
四、统筹安排建设,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项目计划下达后,由项目单位或相关乡镇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四个不变”,即项目主体不变,项目主管部门不变,迎审、迎检主体不变,“谁主管、谁负责”;资金渠道不变,资金整合前属何种用途就要投向何领域,不因整合而打乱渠道;资金使用性质不变,不得擅自变更其资金使用性质,不得截留、挪用,确保涉农资金全部用在农村建设发展上;管理权限不变,不改变项目单位的管理职责,谁的项目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五、强化监管力度,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提出财政项目资金拨付方案。凡属整合范围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必须归口到县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涉农项目资金专户),建立专账,由专人统一管理,封闭运行。按资金管理要求,实行资金整合项目绩效考评,确保涉农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和有效。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永吉县农业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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