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刊2015年第6期
农业部发布201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20个示范区迈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安徽省庐江县创新农业保险运行机制筑牢农业风险防范体系
农业部发布201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
20个示范区迈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近日,农业部发布《201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以2013年数据为基础,对前两批153个示范区建设水平进行了监测评价。结果显示,迈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数量达到20个,占示范区总数的13.1%,比上年新增6个,分别是江苏省海安县、浙江省湖州市、浙江省平湖市、湖南省屈原管理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垦区。
报告评述,示范区现代农业建设在全国的领先带动地位更加突出,整体呈现出建设水平高、产出能力强、持续发展后劲足的特点。物质装备水平实现新突破,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51.7%,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6个百分点,意味着示范区农业机械化进入新阶段。农业经营管理展现新活力,以单个经营面积50亩为标准进行监测,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5.5%、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3.7%,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达到46.4%,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2:1,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推进。农业支持保护注入新动力,示范区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7.2%,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达到0.9元,农业保险深度加快发展,财政与金融双轮驱动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为破解现代农业资金约束探索了有效的途径。农业产出水平迈上新台阶,示范区粮食单产、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达到467公斤/亩、2.9万元、1.2万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0.3%、22.9%、34.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位平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呈现新亮点,示范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农业生产能耗实现2010年以来的首次下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生产方式加速转变。
报告在总结示范区建设成效的同时,还指出了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如示范区建设高位求进的难度越来越大、个别示范区粮食生产不稳定、示范区农业标准化水平不高等。下一步,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建设与管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引导示范区核心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科技推广应用,示范引领区域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供稿)
安徽省庐江县创新农业保险运行机制筑牢农业风险防范体系
自2013年被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以来,安徽省庐江县围绕筑牢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积极开展农业保险风险防范体系改革创新,探索出了一套管理科学、操作性强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一、围绕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保险服务模式
随着新型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单纯依靠以村为单位开展农业保险投保理赔已很难满足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诉求。为此,庐江县开展三项试点:一是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一对一”投保试点。从2013年开始,庐江县对单季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要求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实行单独出单、单独理赔,即大户“一对一”投保理赔,对其他分散的农户仍然以村委会为单位集中投保。二是开展增加农业保险保额试点。将水稻保险额度由每亩330元提高到每亩500元,增加的保费部分由县专项资金给予50%补助,投保者每亩只需多交5.1元,保额即可提高170元。2014年有14个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了这一试点,投保水稻面积1.26万亩。三是开展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2013年,庐江县出台《庐江县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由银行提供信贷资金、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农业保险担保、政府为金融机构管控风险提供支持与协助,着力解决农业小微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因缺乏有效抵押物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
二、围绕报灾定损环节,创新查勘定损方式
抓实报灾与查勘定损两个关键环节。一是规范报灾。庐江县要求以新型经营主体或村委会为基本报灾单位,及时向保险经办机构报灾,并提供分户受灾清册。同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溯制,不断提高保险经办机构、镇村、农户报灾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改变以往报灾资料不全、虚夸等情况。二是规范查勘定损。对新型经营主体“一对一”投保的,按照合同约定,由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到户勘查并现场确定灾损情况,能够现场统一意见的力争现场办理;对以村为单位集中投保的,按照合同约定,由保险经办机构联系镇村,对照报灾清册,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议定的方式开展查勘,并采取随机抽查推定的方法,以抽查结果按比例推定灾损程度,作为受灾理赔依据。
三、围绕理赔关键环节,创新形式多样的监管措施。
根据投保方式不同,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一是对“一对一”投保的新型经营主体实行直接确定理赔资金,经镇村公示无异后,直接打卡到户,提高理赔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对以村为单位集中投保的,因保险公司无法直接确定赔付资金到户,需由各村分解到具体保险投保人,形成了一套规范的资金发放流程。三是将农业保险赔付资金发放列入农民负担监管重点之列,建立包保责任制,由县督查组不定期对包保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县审计、监察部门将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纳入村级审计的重点内容,并且由县农险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多部门开展综合监管,切实减少以权谋私以及套保现象。
四、构建稳定的保险服务网络,创新农保新险种。
庐江县两家保险经办机构均已形成较稳固的保险服务网络体系。其中养殖业保险经办机构国元农业保险庐江支公司与县畜牧部门合作联系,利用基层畜牧站和防疫员网络,在投保、报灾和理赔过程中坚持点面结合,实现服务网络的无缝对接。种植业保险经办机构人保财险庐江支公司建立17个镇级农险服务站和223个村级保险服务点,基本形成了“镇镇有站、村村有点”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在稳定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庐江县先后开发了大棚蔬菜、蛋鸭、林权等新险种。2013年进一步扩大了大棚蔬菜保险内容,由2012年单纯投保棚内蔬菜扩大到棚体、棚膜和棚内蔬菜,总保额也提高到了7300元,有效提高了大棚蔬菜生产抗风险能力。选择有一定生产规模、特色明显、投保作用大且组织化程度较高的蛋鸭养殖产业,首次开展蛋鸭特色保险试点,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一对一”投保方式,逐步改变以政府引导为主向养殖户自觉自愿投保过渡。
(安徽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