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现代农业示范区 > 简报信息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刊2015年第5期

日期: 2015-03-05 15:12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2月11日,农业部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总经济师钱克明、发展计划司司长叶贞琴介绍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并回答了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

  钱克明介绍,按照中央关于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总体部署,农业部分别于2010年8月、2012年2月分两批认定了15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今年1月,在总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又认定了第三批示范区,使示范区总数达到了283个。这些示范区点状分布在各个区域类别、各种地形之中,面积共有12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3%,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主导产业上,13个粮食主产省的示范区总量达到173个,约占60%,这些示范区以粮食、肉类等为主导产业。此外,以蔬菜、水果、花卉等特色产业为主导的示范区占到40%。在区域分布上,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的示范区较多,地势平坦,耕地资源丰富;草原、丘陵、山区、渔区等也有特色鲜明的示范区,如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生态畜牧业、贵州湄潭山区特色农业建设有声有色、江苏苏州市相城区现代生态渔业发展效益显著。在行政层级上,以县为主,共计236个县(市、区、旗),占83.4%;地市级42个,占14.8%;省级和乡镇较少,共5个。

  钱克明归纳了示范区创建工作所采取的七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示范区建设与管理的重大工作。河北玉田、四川南充、湖南长沙、辽宁海城等示范区纷纷成立了专门机构,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农业部要求,凡是已经认定的示范区,都要编制建设规划,通过规划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和建设任务。目前,前两批153个示范区均已编制了规划,刚审定的第三批示范区的规划已在编制中。三是强化建设指导,2012年和2014年,农业部两次在黑龙江召开示范区建设现场交流活动,国务院领导出席并对办好示范区、引领全国现代农业提出要求。四是推动科技对接,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与农业科研院校科技结对活动;此外,山东威海、广西田东、海南乐东、云南嵩明、甘肃酒泉市肃州区、青海互助、宁夏贺兰、新疆沙湾等近70个示范区还开展了自主对接,搭建了与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大平台”。五是开展改革试点,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支持下,选择安徽庐江、山西太谷、重庆荣昌等25个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努力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加速转变注入新的活力。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在符合规划、符合布局等条件下,农业部有关项目优先谋划、优先安排到示范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下,启动实施了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财政部支持下,实施了“以奖代补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试点”扶持政策;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下,探索金融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新渠道。七是强化管理服务,认真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印发并公开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对少数重视程度不够、建设相对滞后的示范区进行约谈,组织示范区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推动示范区开展模式探索,着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钱克明指出,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示范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153个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继续领跑全国,初步预计,示范区粮食总产量达到2831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2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13000元,增幅超过10%。2014年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显示,有江苏太仓、上海浦东、北京顺义等20个示范区已率先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并探索形成了一批建设模式。

  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有关部署,突出政策支持、服务创新和模式总结等重点任务,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支持服务、开展专题培训和交流辐射等举措,切实推动示范区建设上水平、出经验,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农业建设模式,努力为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做出积极贡献。

  (发展计划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