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简报2011年第2期
编者按:我部启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纷纷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出台了推动本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措施和意见。现将安徽省、湖南省岳阳市和青海省大通县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的意见刊发,供各地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
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加快我省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在现有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经营机制完善、辐射带动明显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使之成为全省区域现代农业的样板区、先进科技转化应用的展示区、新型农民的培训基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和总体要求
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省有条件的农业县(市、区、农场)建设8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具体目标:一是土地单位生产能力比当地平均水平高20%以上。二是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水资源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或达到80%;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资源的综合利用转化程度高,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生产者素质明显提高,劳动力的分工和就业充分,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四是农产品达到优质、安全标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度高。五是农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加销体系完善,农户入社率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提高。
总体要求:各地可根据本地资源和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建设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示范区或综合性示范区。主导产业示范区要突出粮食、棉油、畜禽、水产等优势主导产业;特色农业示范区要突出蔬菜、果、桑、茶、中药材、林木花卉等特色农业;综合性示范区要建设成为产业布局合理、种养加协调发展、多功能有机融合的示范区。示范区建设要在一个县(市、区、农场)范围内,整村整乡整场连片推进,形成一定规模。示范区内分设核心区、辐射区和引导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综合性示范区的核心区连片规模要达到2万亩以上,辐射区8万亩以上,引导全县(市、区、农场)及周边地区发展;特色农业示范区的核心区连片规模要达到1万亩以上,辐射区4万亩以上。
三、建设内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做到水、电、路、沟渠、林配套,旱能灌、涝能排,农机能下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改造中低产田。强化农机装备,重点提升耕整地、播栽、田管和收获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水平,实现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化等设施建设。
2.强化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建设。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和技术集成的试验、展示基地。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配备和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良种统供、肥料统配统施以及机械化耕种收获,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3.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优势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解决就业等传统功能,积极拓展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围绕农产品资源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4.培育新型农民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区的技术集成、设施装备先进、组织管理高效的优势,使其成为农民及市场主体的实训基地。通过长短期培训与一技一训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田间示范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5.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以土地合作、资金合作、主导产品生产合作和产前产中产后专业服务合作为切入点,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成为统一经营的基本载体。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种市场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示范区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具体负责制定示范区考评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划评审、指导督查等工作。各市要加强布局引导、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县级政府是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省支持有条件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鼓励各市建设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2.科学编制规划。各市要加强对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具体规划由县级政府牵头组织编制,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要按照中央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认真做好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以核心区为基础,合理界定辐射区,明确引导区。要将示范区规划纳入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利用、土地整治整村推进、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有机衔接。
3.强化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安排一定资金,并积极整合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项目,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用水、用地、用电、信贷、保险和税收等相关扶持政策要向示范区倾斜。要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收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不断提升示范区发展水平。
4.加大宣传示范。各地要不断探索和总结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扩大宣传,提升整体水平。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观摩考察等活动,扩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推广应用,以点带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供稿)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屈原管理区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2010年8月4日,屈原管理区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第一批5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为贯彻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农计发[2010]39号)精神,加快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经2011年1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屈原管理区要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要求,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力争5年内把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市现代农业生产样板区、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区、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区、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农业功能拓展区、引领新农村建设核心区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区、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农民群众生活幸福示范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岳阳电业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农机局、市能源生态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办、市农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三、保障措施
(一)市发改委优先将《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申报列入省、市“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重大专项发展规划,加强对接,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好千亿斤粮食产能补贴项目。市直相关部门在向国家、省争取项目资金时,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计划单列。
(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关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国家和省安排的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应适当向示范区倾斜”的精神,优先安排屈原管理区国有农场体制改革政策性补贴,优先和重点安排省、市财政支农资金;对屈原管理区的现代农业建设项目优先立项,资金重点倾斜。
(三)市农办牵头,会同市规划局指导制定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在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同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上予以重点支持。
(四)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财税支持力度,减免原农场体制下的上解;争取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后屈原管理区省分享收入返还到该区,专项用于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对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进的建设项目,除中央和省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免收市、区两级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对屈原管理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力度,做好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配套项目安排。
(五)市农业局要重点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大县奖励基金”和优质稻基地建设、“双十万工程”(十万亩标准化吨粮田、十万吨粮食深加工)项目建设;积极支持测土配方施肥、良种推广、农超对接、基层农技站服务体系等项目建设。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要优先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立项争资,并力争将其纳入国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范畴。
(六)市粮食局要大力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饲料物流园区建设,在粮食深加工项目上予以倾斜,积极争取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园设置分库或省骨干粮库。
(七)市林业局要优先将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列为非林地造林重点扶植县(区)并重点扶持,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及农村生态村绿化建设。
(八)市畜牧水产局要重点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养殖产业化“三百万工程”(出栏生猪百万头、加工生猪百万头、产销饲料百万吨)建设,优先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大力支持规模标准化猪场建设、生猪良种扩繁场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建设。
(九)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要将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纳入市级规划范围,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市商务局要重点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优先安排国家储备活猪补贴及生猪加工无害化处理政策性补贴项目。
(十)岳阳检验检疫局要重点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出口及基地建设。
(十一)市农机局要大力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机械化建设,优先和重点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重点支持机械化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优先支持创建全国农机平安县(区)。
(十二)市水务局要重点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防洪安全与堤防工程、农田水利现代化灌溉配套设施建设,优先扶持洞庭湖区四小垸区建设、防洪大堤建设、中小型河流治理,支持发展节水农业,重点倾斜、安排省、市级配套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十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要优先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在交通、供水管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将屈原管理区城镇化建设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要重点保障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重点支持土地整理项目。
(十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要优先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路网建设,提升区位交通优势,打通与汨罗市、湘阴县的县级公路连接线,重点支持新农村示范片区路网建设。
(十六)市环保局、市能源生态局要优先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节能减排、农业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在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大型沼气工程、太阳能综合利用、农村能源县级服务点和培训基地建设、生物发酵床养猪(零排放)、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以及水产健康养殖、农药化肥残留物处理等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
(十七)岳阳电业局要将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电网规划纳入全市发展规划,加快变电站和电网建设,提高供电能力,优先保障农业用电。
(十八)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点支持屈原管理区乡镇文化站、农村书屋等项目建设。市质监局优先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市经信委优先支持示范区现代农业信息化建设。市人口计生委重点支持屈原管理区计生服务站项目建设。
(十九)市政府金融办要大力支持和引导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同时积极争取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并在农业发展扶助信贷资金上予以支持。市气象局要重点支持农业气象减灾项目建设。市级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项目上要给予优先支持。
(二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对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就业扶持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加大农业科技项目扶持力度,派出专家进行现场技术培训、指导,并在引进高新技术、高级人才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二十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要大力支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教育、卫生、民政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屈原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屈原人民医院住院楼新扩建、血防卫生、基层民生服务站等项目建设。
(二十二)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业产业化办要在粮食、生猪、饲料等龙头加工企业技改项目上予以重点支持。
(二十三)将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范畴。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供稿)
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 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大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0年,我县被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工业的理念、园区的模式、生态的要求,按照“保障供给、提供休闲、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总体思路,以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为方向,以现代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科技化、市场化、生态化和效益化为目标,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全面提升大通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坚持“保障供给”和“提供休闲”并重,建设露天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10000亩,设施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10000亩,辐射带动全县设施农业面积达到30000亩以上。建成10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0个主导产业示范园区和20个特色农牧业种养基地;突出发展7-8个具有高原特色的休闲、观光、创意、体验农业基地。通过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示范区管理,努力形成以设施蔬菜为主,大田种植和畜禽养殖相结合,种养殖特色明显、产品优质安全、产业带动能力强,农民普遍增收,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发展重点
(一)核心区建设
按照大通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以丰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同创现代农业示范园、佳兴现代农业示范园等为主体的核心示范园区规划。主要建设培训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工厂化育苗基地、农民创业中心、产品贮运中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信息中心以及设施绿色蔬菜生产和花卉、果品种植等示范基地,使之成为集标准化生产,新品种展示及餐饮娱乐为一体的休闲、观光、创意农业聚集区。
(二)特色种植业
按照大通县“十二五”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每年建设日光节能温室3000栋,至2015年标准化日光节能温室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扩大露天蔬菜种植规模,每年以1万亩种植规模递增,至2015年露天蔬菜面积达到12万亩, 产量达到30万吨,其中绿色蔬菜产地面积达到8万亩,产量达到20万吨。在斜沟、城关、塔尔等区域重点发展春小麦生产示范基地,基地内粮食生产面积每年稳定在16万亩以上。在青山、逊让、多林等区域重点发展青薯168菜用型马铃薯产业带2万亩。在东峡、桦林、长宁、黄家寨等区域重点发展马铃薯脱毒种薯和加工型马铃薯商品产业带8万亩。在东峡、桦林、极乐、逊让等区域重点发展优质杂交油菜产业带30万亩。
(三)现代畜牧业
在脑山地区(宝库、青山、青林、多林、逊让、向化等乡镇)主要发展肉用型牛羊养殖和饲草料种植带,建成千头以上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20处,肉羊养殖基地15处;浅山地区(极乐、良教、塔尔、石山、新庄等乡镇)主要发展奶牛养殖带,建成百头以上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20处;川水地区(城关、长宁、黄家寨、桥头等乡镇)主要发展生猪养殖带,建成万头以上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5处,千头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20处;浅脑山地区发展家禽生态养殖带,建成5万只以上标准化蛋鸡养殖基地5处,标准化肉鸡养殖基地5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我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示范区管委会。管委会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协调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发展措施,积极配合管委会和园区(基地)狠抓工作落实;农牧部门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精心部署,统筹安排;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和支农项目的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保证各项扶持资金及时到位;发改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招商引资工作;国土部门做好发展用地备案审批工作;农牧、供销、商务等部门做好专业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建设,提供农产品销售信息,加强市场建设,拓宽流通渠道;科技部门做好农牧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劳动者科技技能的培训工作;环保、建设、新村办等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与农业园区的有机衔接工作,并争取相关配套项目;水务、交通、电力部门做好水、电、路等配套设施项目和资金争取及建设工作;林业、建设部门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做好园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做好示范区建设与发展所需资金的信贷支持;统计部门做好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
(二)加强政策引导,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扶持政策,结合县情实际,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设施农业专项扶持资金。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增加农牧业贷款担保基金,由现在的4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为示范区企业和基地提供贷款担保,增加贷款规模,支持示范区建设和生产经营,解决示范区和龙头企业发展贷款难的问题。农牧、财政、发改、国土、建设、交通、供销、工商、商务、水务、电力等部门加强行业资金扶持力度,将农业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土地治理、节水灌溉、水利工程、道路硬化、电网改造、农产品营销、市场建设等各类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的资金保障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完善招商引资办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大通县设施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由发改、农牧等部门牵头,精心编制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的招商项目,不断充实招商项目库,切实做到以规划引领产业,以产业梳理项目,以项目推进招商。强化招商措施,创新招商方式,通过“走出去”招商、就近招商、以商招商,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我县现代农业发展。
(四)突出品牌建设,促进农畜产品流通。树立品牌意识,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做大做强“老爷山”、“绿草源”、“大通马铃薯”等农畜产品品牌,申请注册“大通鸡腿葱”、“大通黄瓜”等2-3个蔬菜地理商标,提高我县农畜产品知名度。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进程。重视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改扩建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畜产品、粮油等批发市场,加强与西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合作,设立大通蔬菜营销专区,在西宁和大通社区、超市设立直销点和直销专柜,形成“农超对接”和直销配送体系。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营销组织、农民经纪人培育力度,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引进和培育蔬菜深加工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按照 “园区+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生产经营格局。
(五)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牧业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彻底打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生产观念,让更多5土地(资源)向规模经营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集中,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基地,促进现代种养业规模经营。
(六)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提高园区发展水平。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技术,积极推广引进优良品种,建立和扩大优良品种繁育基地,年培育各类蔬菜种苗600万株以上,进一步提高优势农产品科技含量。以丰源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依托,建成全县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科技培训中心,积极开展直接面向农村党员干部、广大农民和园区工人的各种培训,提高科技素质和劳动技能。组建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及时解决园区在蔬菜种植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完成相关技术研究课题,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七)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农畜产品追溯体系。加强农畜产品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强化农畜产品安全日常跟踪管理和监督,加大农畜产品上市检测力度,重点抓好农畜产品准出关和准入关,做好源头治理,确保上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青海省大通县农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