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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日期: 2015-10-19 17:13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农办计[2015]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总体工作安排,农交会期间将举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研讨会拟围绕“创新、转型、引领”的主题进行演讲和发言。创新是时代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步伐是示范区建设根本要求。示范区必须树立创新思维,统领改革发展,统领现代化建设。转型是根本任务,率先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协同共进、协调发展,是示范区建设的历史重任、当代使命。引领是光荣职责,探索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鲜活样板、可复制经验,是示范区的重要职责、应尽义务。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7日下午14:00—17:00。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部门有关处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各1人;

  (二)参加农交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部门负责同志各1人。

  会议邀请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关司局(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莅临研讨。

  四、会议日程

  会议由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主持,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余欣荣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会议议程包括:第一板块,领导主旨演讲;第二板块,创新:时代要求;第三板块,转型:根本任务;第四板块,引领:光荣职责。

  研讨会上发言单位,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报名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回执(见附件)要求组织好本省报名工作,于10月26日前传真至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示范区指导处。

  (二)请按时报到。11月4-6日9:00-17:00,以省为单位统一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报到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登录处(具体窗口以现场公布为准)。

  (三)精心准备发言。请研讨会上安排发言单位认真准备10分钟左右的发言材料,并将电子稿于10月28日前上传示范区指导处(邮箱sfqglbgs@agri.gov.cn)。

  (四)本次会议不安排食宿及接送站。

  联系方式: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示范区指导处

  栾义君  010-59192548  59193358(传真)

  董倩倩  010-59192553

  附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研讨会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