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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各省展团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日期: 2015-09-30 16:36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农计(示范)[2015]21号

  有关省(区、市)农业厅(局、委):

  根据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工作安排,我部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对各省示范区展团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各地(各省情况详见附表),请各展团抓紧时间修改完善,并及时组织设计及制作。请没有开展方案设计的省份尽快设计,并请省厅负责方案审查。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2015年9月30日

  附表:

十三届农交会示范区特装展区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表

序号

省份

审查情况

整改建议

备注

1

天津

主体结构局部高度超标(5米),部分达6米

降低高度

 

2

河北

灯箱的支撑柱底部交代不清楚,存安全隐患

建议用法兰盘连接灯箱支撑柱,增加稳定性

 

3

山西

展位名称不全

更正展位名称:山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

辽宁

展位名称不全

更正展位名称:辽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

吉林

审查通过

进行深化设计和制作

 

6

黑龙江

审查通过

进行深化设计和制作

 

7

上海

1.缺乏产品展示和销售功能;

2.展位名称不全

适当增加展台,更正展位名称为:上海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8

江苏

与江西展区连接处不应留通道

封闭去往江西展区的通道

 

9

浙江

审查通过

进行深化设计和制作

 

10

安徽

1.结构上头重脚轻,且四周展墙没有完全连接;

2、产品展示和销售功能规划缺乏;

3.展位名称不全

在展区四周展墙方向增加横向支撑,以增加结构稳定性。适当增加展台。更正展位名称:安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1

福建

审查通过

进行深化设计和制作

 

12

江西

审查通过

进行深化设计和制作

 

13

山东

展位名称不全

更正展位名称:山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4

河南

1.主体高度超过5米;

2.与重庆衔接处交待不清楚;

3.上方弧形结构和中心顶帽体量巨大,其下的钢管连接支撑存安全隐患;

4.没有较好地利用展位空间;

5.展位名称不全。

调整设计方案。展位名称应为:河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5

湖北

展位名称不全

更正展位名称:湖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6

湖南

主体结构高度超标(5米)

降低主体结构,可以将省团名称置于主体结构上方

 

17

广东

展位名称不全

更正展位名称:广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8

重庆

1.缺乏产品展示和销售功能;

2.展位名称不全

适当增加展台,更正展位名称为:重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9

四川

展位名称不全

更正展位名称:四川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

甘肃

1.缺乏产品展示和销售功能;

2.展位名称不全

适当增加展台,更正展位名称为:甘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1

宁夏

审查通过

进行深化设计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