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农计(示范)函[2015]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局、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田间基础设施条件,我部拟依照规划及项目前期准备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对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储备库,并以此为基础,根据年度资金落实情况,编制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条件
(一)区域布局。本项目安排在《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每个省(区、市)和黑龙江垦区各限报3个符合条件的项目(此前已安排过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项目且未验收的县和农场不得申报)。
(二)项目片区选择。项目县要统筹规划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整合性质相近、用途相同的同类项目资金,科学布局、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稳步推进。拟申报的项目片区应落实到乡镇、村庄和地块,原则上应在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区域内且相对集中连片,能够长期保持不被转为非农用地,对于已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地块可优先申报。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符合条件的县限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建设规模为2万亩左右,具体面积由各地根据田块实际测算确定。建设内容应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结合现有基础设施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主要包括田块整治以及灌排设施、泵站、机耕道、输配电设施、农田防护林网等田间工程,可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生态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设施。
(四)投资标准。平均每亩不低于1500元,具体按照工程量加标准定额的方式测算。资金来源为平均每亩中央投资定额补助1200元,地方配套或自筹资金不低于300元。
(五)管理运行机制。各地应积极探索创新项目建设机制、资金管理机制和建后管护机制。鼓励由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建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创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方式和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引导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二、有关申报要求
请你单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县编制项目建议书,于7月30日前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3份),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同步上报。项目建议书评审合格的将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拟立项的项目,我司将另行通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宜。
联系人: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何声卫 010-59193358
附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格式和要求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2015年6月17日
附件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建议书格式和要求
第一章 项目摘要
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建设年限、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依据《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区域布局和项目片区选择要求,阐述项目选取的符合性。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应从项目区发展、基本口粮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三章 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1、项目承担单位与职能。应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的单位性质、组织结构、主要职能、技术力量、实施同类项目经验。
2、项目建设方式。说明在项目建设期与项目用地的权属关系和管理方式,在项目运行期与固定资产的权属关系和管理方式等内容;由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法人承担项目的,除说明上述内容外,还应说明主要经营业务及经营效益。
第四章 项目建设地点选择
1、项目具体位置。项目选址应落实到乡镇、村庄和地块,应具体说明项目占地范围、地块权属等情况。禁止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
2、项目建设地点比较选择分析。原则上应在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区域内且集中连片,能够长期保持不被转为非农用地,提出相关依据。
第五章 项目区现状与建设需求分析
1、自然资源条件分析。描述项目区区位、气候、土壤、自然降水等条件,分析适宜种植作物品种及相应种植制度。
2、现有基础设施状况。应详细描述项目区现状,包括水利水源条件、田间道路、现有渠系、田型地块等基础设施情况。与项目新建内容密切相关的内容,要重点详细说明。
3、现有生产能力调查与分析。说明现有农田主要种植作物和产能,应有具体指标说明。说明项目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技术力量和资源条件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现状分析应全面清晰,存在的问题应分析到位,符合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提出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需求。
第六章 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质量、功能及建成后生产能力目标;建设规模根据田块实际测算汇总确定。
2、工艺技术方案。包括项目区主要耕作制度、种植品种、主推技术和主导产品,以及拟采取的农田建设技术方案等。
3、设备购置方案。可配套购建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生态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农业设备设施。
4、田间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包括田块整治以及灌排设施、泵站、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网等田间工程建设方案。
第七章 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以及灌排设施、泵站、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网等田间工程,可配套购建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生态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农业设备设施。
2、要在对工程现状加以详细描述的基础上,详细说明各单项工程的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投资估算。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建设目标相匹配。
第八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按照工程量加标准定额的方式测算,平均每亩不低于1500元。以下费用不能列入固定资产投资:1)流动资金;2)租地费用;3)土壤改良费用;4)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5)秸秆还田费、生产水电费、耕作费用、灌溉费等;6)培训费、推广费;7)低值易耗品(单价低于2000元的仪器设备)。
要明确投资筹措方案,资金来源为平均每亩中央投资定额补助1200元,地方配套或自筹资金不低于300元。
第九章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的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设机制,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机制、人员配置等。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重点对探索创新项目建设机制、资金管理机制和建后管护机制进行阐述。
第十章 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
初步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测算与分析,特别对新增固定资产和新增生产能力进行量化分析。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
另外,项目建议书的封面应有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建设地点、建议书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等信息。
附件:
1、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
2、建设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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