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率先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农业部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高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宁波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四好示范区”、实现“两个基本”的总体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着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我市“进入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
示范区建设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都市农业示范区、主导产业集聚区和粮食蔬菜生产功能区(农业“三区”)为平台,以农业规模化、设施化、生态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拓展农业生态和生活功能,着力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着力健全现代农业产业、经营、科技支撑、生态安全和要素保障体系,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底,率先向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迈进。
具体工作目标:
(一)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农田旱涝保收面积占基本农田面积80%,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面积达到70%,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农机总功力达到320万千瓦以上,设施农业面积达到50万亩。
(二)农业科技推广水平保持先进。大专学历以上农技推广人员占比达到85%,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0000名,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达到60%。全市种子种苗商品化率达到80%以上,种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农户计算机拥有率每百户达80台,农业信息化服务面达到100%。
(三)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土地流转率、适度规模经营率分别达到7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0%,池塘健康养殖标准化比重达到75%。“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占达到40%以上。建成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10条,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值达3倍以上。农户生产组织化水平75%,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一产增加值比重达到6%。
(四)农业支持水平持续增强。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5%以上,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达到1元。
(五)农业产出水平稳定增长。全市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提前实现翻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到1.8:1以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120万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六)农业可持续发展稳步提升。耕地保有率达到10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3万元/吨标准煤,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60000元。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农业“三区”建设。以都市农业示范区、主导产业集聚区和粮食蔬菜生产功能区建设为主平台。完成3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4万亩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100个都市农业示范区和一批主导产业集聚区(先导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加快农业“三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与改造,完善灌排河沟、泵闸及田间沟渠等设施,继续大力推广高效节水设施建设。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9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0万亩,扩大灌溉面积7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万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全面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蔬菜、茶叶、畜禽、水产养殖、捕捞等特色产业的全程机械化,加强新型智能农业设施装备研发、引进和推广,推动农机装备总量持续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4.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全面建成80万亩标准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和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实现粮食平衡高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4万亩以上、总产量79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生猪生产,积极发展优质肉鸡、浙东白鹅、余姚番鸭等特色精品畜牧业和牛、羊等食草动物养殖,肉类自给率保持在35%以上。开展粮经结合等高效农作制度研究和推广,建设保障型菜篮子基地,提升蔬菜、瓜果设施化生产水平,经济作物“万元地”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集约化生态养殖,水产养殖面积达87万亩,稳定水产品供给能力在110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深入实施农业主导产业提升行动,推进农业产业链有机连接和价值链提升。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发展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及批发市场等配套产业。到2020年,全市建成年产值5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10条,农产品加工率提高到70%。(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商务委、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农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拓展农业休闲观光功能,结合农业“三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农家客栈、特色农庄等多种新型业态,着力打造一批集生产体验、休闲观光、创意农业、乡愁经济等一体的农旅结合精品线路,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特色强镇。全市培育美丽乡村风景线50条,建成乡村旅游重点镇10个以上、重点村20个以上,确保游客接待量、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8.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减量化投入、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化改造800家,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沼渣实施生态循环消纳,综合利用率达到99%。完善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全面建设农资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实施农田土壤污染治理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等精准技术,到2020年,农药化肥用量比2015年减少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全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与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广低碳高效池塘循环水产养殖技术,建设一批水产养殖生态工程示范小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鼓励开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农产品放心基地。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经营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加强地方品牌的保护和宣传。到2020年底,全市农业标准化率达到65%以上,“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占达到40%以上。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深入推进进水产养殖生态化、设施化、特色化,池塘健康养殖标准化比重达到75%。(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全市扶持培育10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主体,全面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11.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种业强市战略,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和引进种业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种业龙头企业挂牌上市。加快推进种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杂交水稻、瓜果蔬菜、畜牧家禽、水产种苗、林特种苗等优势种业产业,健全种业管理体系,保护和利用种质资源。到2020年,“甬优系列”杂交水稻年推广面积1000万亩,培育2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种业核心企业,种子种苗商品化率达到80%以上,种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种业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宁波农业云”平台,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建立宁波农业信息中心,健全市、县、乡镇三级互联互通的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优势企业和特色村镇。到2020年,农业信息化服务面达到10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职业农民培养工程,加强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壮大职业农民队伍。推进职业农民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万名,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达到60%。(牵头单位:市农办;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主体法人化,引导种养大户、青年农民、返乡农民、大学生等兴办家庭农场,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深入实施农民合作社提质工程,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到2020年,全市培育家庭农场50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0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按照“扩大总量、整合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通过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承包土地整村委托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率和适度规模经营率分别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体系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建成基层公共服务中心100个以上,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0家。全市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
17.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业主投入为主体、社会和民间投入为补充”的现代农业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支农投入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健全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差异化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着力构建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稳步拓展农产品、农机具、管理用房、从业者人身意外巨灾等农业和涉农险种,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完善农险产品体系。到2020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保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农业金融产品,优化农业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的抵质押贷款。建立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加快推进农信担保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达到1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各地要提高认识,把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作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财力投入实施部署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联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牵头、积极配合,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三)强化阶段推进。本次实施方案确定五年,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分年度规划制订和实施,同时做好与十三五规划的对接,全面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确保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进入农业现代化全面实现阶段。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分年度推进任务表
类别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2020年 备注 一、物质装备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117.62 210 高标准农田建设占比 % 33.41 70 旱涝保收面积 万亩 250.4 270 旱涝保收面积占比 % 70 80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88.5 90 设施农业面积 万亩 40 50 二、科技推广 大专学历以上农技人员占比 % 78 85 经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累计人数 名 1000 10000 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 % 42.82 60 农户计算机拥有率 台/每百户 50 80 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率 % 100 100 三、经营管理水平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 % 68 70 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 % 79.29 80 池塘健康养殖标准化比重 % 32.7 75 “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海洋捕捞品除外) % 29.31 40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值 倍 2.6 3 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 % 69.36 75 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增加值比重 % 1.51 6 四、支持水平 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 % 37.92 20 农业保险深度 % 0.96 1.5 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 元 0.51 1 五、产出水平 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 1.8 1.5 粮食总产增幅 % 0 0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99 99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1 0.6 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万元/吨标准煤 2.68 3 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元 56539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