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的部署安排,从2022年起,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着力培育一支扎根乡村、服务基层、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头雁”队伍,带动全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
江西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坚持把跟班督学与干部队伍锻炼作为实施“头雁”项目的重要内容,先后印发《关于报送“头雁”培育项目跟班督学人员的通知》、编写《跟班督学人员工作须知》《跟班督学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召开跟班督学人员培训会,选派10名领导干部全程参与10期班次“头雁”项目的跟班督学工作,目前已派出7名领导干部赴三所培育机构完成了集中授课第一阶段的跟班督学任务。
督学期间跟班人员与学员同吃同住同学,督促培育机构严格按照培育方案完成各项培育任务,协调培育机构做好学员管理和班级管理,了解培育机构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和外出考察期间的教学质量,做好了培育机构、省厅、学员之间的意见收集、问题整理和政策反馈等工作,抓紧抓实了“头雁”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头雁”项目提质增效。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挖掘“头雁”典型,强化宣传引领,引导更多乡村产业带头人参与到项目实施中来,不断提升项目的影响力,切实把“头雁”打造为江西乡村人才振兴的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