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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 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支持清单

日期:2022-12-26 14:05 作者: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北京市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

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支持清单

 

序号

支持政策和激励保障措施具体内容

1

在农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畅通新型农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支持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发展,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2

“百师进百村”活动的“百师”招募工作中重点考虑、优先聘用。每个示范村确定的“百师”团队,给予5万元工作支持资金;对经过评选确定的优秀示范项目的“百师”团队,再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3

“北京市休闲农业专家辅导团”的专家选聘工作中重点考虑、优先聘用。

4

在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工程遴选中重点考虑、优先入选。

5

对培育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农二代”、“接班人”,优先推荐参加团市委组织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6

结合培育对象类型、条件与需求,在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时重点考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

7

结合培育对象类型、条件与需求,在落实《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时重点考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

8

结合培育对象类型、条件与需求,在落实《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相关政策时重点考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

9

结合培育对象类型、条件与需求,在落实《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工作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时重点考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

10

结合培育对象类型、条件与需求,在落实《关于推进首都特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时重点考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

11

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头雁”专项信贷服务行动。对有信贷需求的培育对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推送信贷申请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快速反应,加快审核放款速度。

12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培育对象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比例保费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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