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系统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的通知
农规(开发)〔2018〕40号
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第十二批定点扶贫联络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我部承担的消费扶贫任务,部扶贫办拟在部系统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消费扶贫是通过购买和使用来自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扶贫方式。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我部已经作出承诺,在部系统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号召和引导广大职工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响应中央和部里号召,将消费扶贫作为本单位参与脱贫攻坚的一项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发动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各单位既可以动员本单位职工个人购买,也可以组织本单位工青妇等团体购买,拥有食堂或餐厅的单位还可以批量购买。年底,我部须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报告部系统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的情况。
二、开展定点扶贫县农产品消费扶贫行动
为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工作,部扶贫办会同第十二批定点扶贫联络组从湖北来凤、咸丰、湖南永顺、龙山、贵州剑河5个县遴选了一批具有当地特色、方便运输配送、物美价廉的水果、畜禽、谷类杂粮、茶叶等优质农产品,在部系统开展定点扶贫县农产品消费扶贫行动。请各单位根据定点扶贫县特色农产品清单(见附件1)组织本单位职工选购,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购买需求表(见附件2)及收货信息表(表格自制)发送至部扶贫办邮箱fpkfc@agri.gov.cn。部扶贫办收集汇总购买需求后,转交定点扶贫县联系人发货。职工收到货品后直接联系生产企业付款。
为配合本次消费扶贫行动,部扶贫办将于11月26-28日(每天11:00-14:00)在部机关食堂(南区机关大楼一层东侧)举办定点扶贫县农产品展销活动,5个定点扶贫县将集中展销本县特色农产品,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现场品鉴购买。
三、有关要求
(一)请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并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消费扶贫具体事宜。
(二)请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消费扶贫统计工作,年底前向部扶贫办报送消费扶贫情况,有关要求另外通知。
四、其他事项
定点扶贫县特色农产品清单及购买需求表电子版请登录我部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a.gov.cn/ztzl/tpgj/fpyw)。
联 系 人:齐 晓、刘鹏程
联系电话:59192505、59192577
附件:1.定点扶贫县特色农产品清单
2.购买需求表
部扶贫办(代章)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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