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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3-04-11 16:31 作者: 来源: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字体: 打印本页

农办人[2013]26号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部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现就开展2013年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2013年学习交流活动的主题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分七个专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生产保供给。推进措施落实,加强科技支撑,突出防灾抗灾,促进主要农产品总量和结构平衡,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推进“菜篮子”工程和农业信息化建设,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政策扶持,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发挥好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撑。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消费安全。坚持“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不动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化专项整治,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建立涉农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完善权威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辛勤耕耘为小康。畅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认识,抒发爱党爱国、实干兴农情怀,展现“三农”工作者的精神风采。

  二、组织方式

  人事劳动司、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主办,七个专题分别由有关司局或单位承办,相关单位协办。其中,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题由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承办,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协办;发展生产保供给专题由畜牧业司承办,种植业管理司、渔业局、全国畜牧总站协办;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专题由发展计划司承办,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协办;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专题由科技教育司承办,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协办;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消费安全专题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承办;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专题由农民日报社承办;辛勤耕耘为小康专题由直属机关党委承办。

  三、参加人员

  以部系统中青年干部为主,欢迎部系统其他干部和农业行业广大干部参加。

  四、进度安排

  (一)组织撰写论文。5-7月,动员部系统中青年干部围绕专题、结合业务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深入思考,撰写学习论文。论文字数3000-5000字。各单位于7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中青年干部撰写论文分别提交各专题承办单位(一篇论文只能提交一个分专题,不能一稿多投或旧稿新用)。

  (二)各专题开展交流活动。8-9月,各专题分别开展学习成果交流活动。各承办单位汇总本专题论文,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演讲展示、研讨交流、论文评选等工作,评出本专题优秀论文,并推荐1篇优秀论文参加部里学习成果交流会。

  (三)举办学习成果交流会。10月下旬-11月上旬,举办学习成果交流会,采取论文演讲、专家点评等方式进行。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出席。评选优秀组织奖,汇编优秀论文。在《农民日报》开设专栏,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进行刊登。拍摄优秀论文作者演讲视频,上传农业部网上课堂,供部系统干部学习交流。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开展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是我部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于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中青年干部参与学习交流活动,为中青年干部开展学习研究创造良好条件。部系统广大中青年干部要踊跃参加学习交流活动,以此作为自我锻炼和提高的重要契机,结合业务工作,深入思考“三农”工作重大问题,认真撰写提交论文,广泛开展研讨交流,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学习交流活动主办单位、各专题承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紧密结合“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大部署、2013年部党组中心工作和本行业、本单位工作重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精心组织开展交流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各专题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专题学习交流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前报人事劳动司、办公厅和机关党委。

  (三)注重论文质量,加强成果运用。各单位要严把论文质量关,努力做到提交学习成果交流会的论文观点鲜明、见解独到、富有新意,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应用价值。各专题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论文质量。认真做好学习成果转化应用,要将本专题的一些重要观点意见报部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不断增强学习交流活动的吸引力、号召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我部学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大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氛围,进一步树立和弘扬钻研业务、思考问题、创新思路的良好风气。

  附件:1.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试行)

      2.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2013年4月11日

  附件1:

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对象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其中,农科院、水科院、热科院以院机关和研究所为单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重视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引导本单位中青年干部撰写论文、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2.推荐的论文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3.积极承担或参与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评选名额

  根据我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结合部系统实际,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评选20家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四、评分要素

  评比采用计分制,总分不限。根据各单位得分情况确定获奖单位。评分要素及分值如下:

  1.论文数量。单位提交论文数量占单位干部人数的比例(得分=100分*比例)。

  2.论文质量。单位提交论文入选专题优秀论文的,作者所在单位每篇加10分(作者分属不同单位的,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加5分,第二作者所在单位加3分,第三作者所在单位加2分。下同)。论文被专题承办单位推荐参加学习成果交流会演讲,作者所在单位每篇再加10分。

  3.承办专题的单位加20分,协办单位加10分。

  五、评选工作组织

  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主办单位会同各专题承办单位组成评选工作小组,联合开展评选。工作小组依据各单位评分,提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初步名单,报部领导审定后确定获奖单位。

  六、表彰方式

  以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表彰通知,并在部中青年干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宣读。

  附件2:

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对象

  提交农业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的论文。

  二、评选数量

  根据我部中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每个专题评选优秀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篇。

  三、评选标准

  论文评分总分为100分。各要素分值如下:

  1.主题突出。经充分调研,研究深入,观点鲜明,材料真实,切入点好。满分30分。

  2.理论与实际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性和前瞻性强。满分20分。

  3.具有创新性。立意新颖,见解独到,独立撰写,切合实际,富有新意。满分20分。

  4.结构合理。立论正确,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层次清晰。满分15分。

  5.文笔流畅。文字通顺流畅,语言简洁明了。满分15分。

  四、评选工作组织

  由各专题通过专家评审、论文演讲等方式评选。

  五、成果运用

  各专题交流活动结束后,学习交流活动主办单位汇编各专题优秀论文,发送部系统各单位,并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发放。请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进行汇报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