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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农经司司长杜鹰

日期: 2002-11-25 16:47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党的十六大对党和国家新世纪新阶段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振奋人心,催人奋进。报告还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就明确了小康建设的重点。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这已形成共识。从农村看,小康进程的一个最重要指标是农民收入。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按1990年不变价为1111元,距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农村小康指标1200元还差一点。报告讲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主要表现在农村。去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到1:2.9,从地区差距看,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57%,实现小康的任务十分艰巨。

    农民不富裕,中国就不富裕;农村实现不了小康,整个中国的小康就要落空。从近期看,农民收入上不去,就会影响农村稳定,影响扩大内需方针的落实。

    如何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我谈三点看法:

    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农村建设小康社会,主体是农民。农村小康建设的进程,就是农民自己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推动农村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所以怎样保护和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应当是加快小康建设头等重要的大事。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要靠政策,这是改革20多年来农村工作的基本经验。一些地方落实政策还存在走形变样,甚至是侵犯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比较突出的一个是土地承包政策,一个是土地征占问题。不守住政策底线,非出事不可。基本政策必须稳定,还要深化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二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新一轮结构调整已展开3年,取得初步成效。这个调整实质上就是农村经济的大转型。制约因素不少,从体制上看主要有两个问题要解决,一个是怎样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一个是真正统筹城乡经济,而不是割裂城乡经济。解决前一个问题,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靠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创新开辟道路,同时要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转移。解决后一个问题,要靠推进城镇化。报告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与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并提,有新意,也切中要害。除了在农村地区广辟就业门路,还要引导农民进城就业,这就要求消除农民进城的体制性障碍,目标是要形成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城乡劳动力市场。

    三要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中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再靠提取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已没有道理。特别是农业进入以需求约束为主的发展阶段,不可能再靠增产和提价,只能靠结构调整来优化配置资源,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难度加大。所以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要从拿农业转向支持农业。国家要把农业和农村的公益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开支的范围。农业投入要调整结构。在继续加强关系国计民生的农林水利基本建设的同时,要把能够带动农民近期增收的农村中小型公益设施建设作为投入重点。要改革完善对农业的支出和补贴方式。从仅仅支持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从仅仅支持农业向农村延伸,从仅仅支持国家、集体转向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

    推进农村小康建设,靠农民的积极性,靠正确的方针,靠国家的帮助,三者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