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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三个代表”解决“三农”问题――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焦守田

日期: 2002-11-25 16:31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但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解决好农村的小康问题,因为多数城市已超过小康水平,实现农村的小康任重道远。其中关键是要解决“三农”问题,而且这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客观要求,因为共产党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农”根本是农民利益问题,结合北京郊区情况,我认为:

    一、要在稳定农村政策基础上,深化农村改革。造成“三农”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农村改革还没有完成是很重要因素。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要保持稳定,但同时还要深化,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所谓新型集体经济是相对于原来的那种集体经济的,区别在于,内部产权明晰、经营民主、符合合作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北京郊区多数村集体经济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家庭承包后对原集体经济的改革多数没有触动,改革目标应是进行股份合作制。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可以推动农村现代化,可以团结调动农民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可以促进农村稳定。对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国家要给予其法律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

    二、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报告中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这是解决“三农”的经济基础,国家应继续鼓励支持发展农村工业,当前应以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对“五小”问题要有区别,不能一刀切。只要不污染,应允许存在发展。中小企业将是农村工业的骨干和主体。

    三、要在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加快城市化进程,政策上要一体化,产业布局要一体化,基础设施投入要一体化,改变“城里天天变,农村天天盼”的现象。同时城市化进程中要保护农民的利益。

    四、农民充分就业是实现小康的首要任务。当前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还很不完善,供求脱节仍很严重,使得许多农村劳力得不到就业,另一方面城市工业、第三产业又找不到合适的劳动力。我调查过一个镇,15000多劳动力有近1/3的劳力没有稳定就业。镇里成立一个只有二个人的就业服务中心半年安排劳力500多名,可以使500多个农户一年户均增收6000多元,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