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早稻高产创建测产验收结果和工作总结的通知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农业厅(委),宁波市农业局:
目前,早稻正大面积收割。为真实、准确反映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的成效,各地要认真组织早稻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产验收
按照《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和《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整县整乡整建制推进单位面积产量调查方案(试行)》(农办农〔2011〕6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的测产验收,在逐级上报、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项目总结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实施成效。各级(部、省、市、县)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市、县(市)、乡(镇)的数量、面积、单产、增产增收、辐射带动等。承担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任务试点的实施规模、技术模式、产量水平等。
(二)机制创新。包括项目资金整合、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专业化服务提供、标准化生产推进、产销衔接及考核奖励等。
(三)主要做法。包括组织领导、政策配套、指导服务、宣传发动、现场观摩、督导考核等。
(四)经验启示。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在推动技术落实、挖掘单产潜力、促进科技转化、发挥规模效应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与启示。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围绕上述内容进行认真总结,于8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和附表报送农业部高产创建办公室,抄送种植业司粮油处。同时,通过高产创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测产验收情况。
联系人:农业部高产创建办公室贺娟,电话:010-59192894(兼传真),电子信箱:gccj@agri.gov.cn;
种植业司粮油处孙丽娟,电话:59192162、59192865(传真),电子信箱:nyslyc@agri.gov.cn。
附件:1.2013年全国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
2.2013年全国早稻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全国早稻整建制推进试点乡(镇)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