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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销衔接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日期: 2010-09-13 09:15 作者: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近年来,农业部切实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加大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新疆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助推新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新疆农牧业持续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推动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部先后认定新疆乌鲁木齐北园春农贸批发市场等3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农业部定点市场。截至2009年底,新疆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已经达到258家,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达到51家,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特色较为突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与此同时,农业部积极支持新疆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截至2009年底,新疆全区各类农产品连锁经营网点已经近4000多个。

  大力支持开展产销对接。农业部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鼓励新疆发挥地缘、口岸优势,引导龙头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力开拓中亚市场,截至2009年底新疆农产品出口交货值6.62亿美元。借助农业部主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平台,支持新疆组团参展,2009年第七届农交会期间新疆展团共实现贸易成交额42亿元。此外,农业部积极支持新疆举办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新疆农产品北京展示交易会、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等活动,帮助新疆拓展华东、华北、华南市场。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专门开通新疆农产品网络促销平台,帮助进行网上产销对接和交易。

  及时化解产品滞销卖难。2009年,农业部专门在新疆组织重点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动员来自北京、广东等10个省(市、区)的18家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53位经销商,与新疆当地的100多家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经纪人)进行贸易洽谈对接,现场签订了一批农产品采购合同,共计金额21.3亿多元。同时,组织内地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批发市场与新疆当地供应商达成长期购销意向,建立稳定的购销渠道。

  加快健全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近年来,农业部先后安排中央投资1.6亿元,支持新疆建设了1个部级专业质检中心,2个省级综合质检中心以及35个县级质检站。

  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方面,农业部先后安排资金支持新疆建设国家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100多个,指导新疆制定各类农业标准463项,形成了“葡萄”、“哈密瓜”等8套无公害生产标准体系。另一方面,扶持培育新疆农产品品牌,累计认定新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00个,认证无公害食品543个。全区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88家,产品204个,产值50亿元。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企业总数16家,产品74个。此外,还在新疆20个县(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辐射面积51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