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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建议: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保应合并管理

日期: 2012-03-13 09:30 作者: 曹茸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农合在实际运行中,因地区差别和群众的理解程度等,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金筹集难、筹资成本高;实施门诊统筹,影响农民参保积极性;新农合运行成本较高、运行效率偏低;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偏低;基本药物制度不完善,信息平台建设需加强等。

  因此,致公党中央建议,可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借鉴城镇职工从工资直接扣除由单位缴纳的方法,由村、镇从农民的直补中代扣代缴;简化报销程序,推广住院病人及时报结制;恢复新农合家庭账户,发挥其内部调剂作用;可借鉴“湛江经验”和“陕北模式”,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合并,建立一体化管理平台,并将新农合升级为市级统筹,提高并统一报销比例,增加基金抗风险能力;建立农村医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杜绝无照行医;国家应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的转移补偿机制,切实解决以药养医问题;设立专项资金,加快建设居民健康档案,完善省、市、县三级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