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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味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代表委员献计城镇化建设

日期: 2011-03-15 09:14 作者: 张凤云 李丽颖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未来5年城镇化率由现在的47.5%提高到51.5%。城镇化被人们比喻成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代表委员认为,在城镇化率提高的同时,更要注重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内涵,各地政府不要一味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

  “发展重点应是中小城市”

  “‘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要提高到51.5%,按照这个标准,就意味着每年有两千万农民工和他们的家属将成为城市居民。”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分析说。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中央委员孔令人认为,目前的城镇化进程,忽视一般城镇建设,资源过度集中到大城市,使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不断扩大,城镇化成本不断增加,农民工市民化阻力重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蔡昉认为:“大城市的承载能力有限,现阶段应将县城和中心镇作为重点,构筑新型城镇体系。”

  “城镇化必须以产业为基础”

  早在20世纪末,中央就提出了要建设小城镇,同时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如撤乡设镇,鼓励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等等,但是往往有镇无市、有市无商,效果并不理想,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和部分农村人口还是一窝蜂涌向了城市。

  全国政协委员刘泽民认为,建设小城镇,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制造业等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必然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城镇物质、文化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向往现代文明生活的年轻人就不用舍近求远往大城市里挤了。”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夏涛同样提出了产业发展的问题。他认为,应把产业集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农民创业的重要载体,要发掘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合理确定并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

  “人口集中只是城镇化的表面特征,生产方式的变更才是城镇化的内在动力。”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复明认为,“山西省在规划产业布局时,明确提出‘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战略,推进企业组团规模化、土地使用集约化、产业配套本地化。通过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城镇化步伐。”

  “不能再走城市空间盲目扩展的老路”

  “城镇化不能一味扩大城市面积,也不是简单城市化。”全国人大代表、山西昔阳县大寨村党总支书记郭凤莲提出,“国家、各省应该对城市扩展的面积、速度做出统一规划,不能想圈多少地就圈多少地。要对城镇建设用地进行统筹,不能侵害农民的利益。”

  “我们的城镇化要着眼于城市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不能再走城市空间盲目扩展的老路。旧村改造,如果拆了旧村,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建新村,不是换汤不换药吗?虽然农民上了楼,但是反而增加了负担,享受不到城镇的那种公共服务,就不如在拆旧村建新村的过程中进行统筹安排,尽可能地向中心镇、县城,至少向一般的镇集中。”蔡继明说。

  孔令人也建议,应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根据自身特色来发展。

  “推进城镇化要尊重农民意愿”

  当前的小城镇建设中,农民主体地位缺失的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在这种二元结构下,城乡土地所有权没有做到同地、同权、同价。”蔡继明说,“这些年来,城市的建设所走的道路都是在征用农民的土地。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是低价征、高价卖,工业化和城镇化造成的土地红利,基本上都被政府和开发商拿走了。”

  蔡继明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必须先让农民获得完整的土地产权,让土地真正变成农民的可资本化的财产,建立完善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让农民自由选择到底是持有土地自主经营,还是出租出让土地转入其他行业就业,抑或是抵押土地获得贷款去创业。”

  “政府只要保证农民土地的交易是合法的、公平的,信息是公开的、完善的,也可以对一定的交易行为加以限制。如将土地兼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农民如果没有稳定的非农就业收入或者职业,可以限制其土地的转让,但是大主意还是要让农民自己拿。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民‘被’上楼,既然是被动的,就难免会违背农民的意愿,农民的权益就难免会受到侵害,政府、开发商就有可能占农民的便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现在还没有完全拥有土地或者宅基地,就已经失去了。”蔡继明说。

  全国政协委员刘江在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发言时提出,推进城镇化要善待农民,不搞强迫,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周转指标使用所获得的收益,应该全部返还“三农”。

  “统筹城乡是制度上的,不是空间上的”

  很多地方欢迎农民工进城,却并不鼓励农民工落户,“人口城镇化”的步伐远远跟不上“空间城镇化”的速度,是我国城镇化发展中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真正的城镇化水平,要看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落户了多少;迁徙的人口定居了多少;城市的各种福利、服务除了面向本市居民外,在多大程度上向外来人口开放……如果把这些列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就会为整体推进城市化水平提供制度上的保证。”蔡继明说。

  “我所理解的统筹城乡发展,也是着眼于制度建设的。”蔡继明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人们在哪里就业都不应该受到歧视。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管理制度,打破城乡的二元户籍制度,不存在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分别,只要在当地居住一定时间,工作和纳税有一定年限,就应该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还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医疗制度等等。总之,我们追求的是制度上的统筹,而不是空间上的,村村都上楼,村村都搞建设。”

  蔡继明认为,土地制度改革与城市化和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同步进行,没有先后之分。“随着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农民就会越来越少地依赖土地,从而为土地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反过来,如果加快了土地制度改革,‘三无农民’会对社会产生压力,从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政府也就会加快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制度的建设。”

  张复明同样强调了建立社会保障的重要性:“深化保障性住房改革,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