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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产品进城” 实现农民增收——访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

日期: 2011-03-07 10:39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能否增效,需要市场来检验;农民能否增收,需要销售来实现。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农产品流通的措施。但与推动‘工业品下乡’的力度相比、与解决农产品‘卖难’的要求相比,支持‘农产品进城’的力度还显得不够。”3月4日,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对本报记者说。

  安纯人委员从调研中发现,目前农产品“卖难”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突出,除了需求因素外,主要就是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而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产品市场交易设施落后、税费负担重。目前批发市场要缴纳的税费多达10余种,税费支出占到运营总成本的1/4,加上水电、检测、垃圾污水处理费等等,负担十分沉重。这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流通成本,影响到农产品流通效率、价格和质量。二是流通主体规模小、实力弱。目前42%的农户是自己销售农产品,45%的农户将产品卖给个体商贩,只有2.7%的农户通过订单销售。农民生产规模小,销售分散,价格谈判能力弱,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经销商提出的价格。农村个体商户是流通主体,但他们与农民之间没有长期的合同关系,丰收时压级压价,欠收时哄抬价格,放大市场波动。三是流通环节多、成本高。据农业部调查,蔬菜经田头收购、产地批发、长途运输、销地批发、再到超市或零售商,有33个发生费用的项目。农民生产一斤蔬菜(西红柿、尖椒、油菜三种平均)的成本为0.86元,出售价格为l.02元,农民获利0.16元。而一斤蔬菜发生的流通费用为1.16元,超市零售价格为4.17元,流通环节获利1.99元。流通环节多、流通成本高,既影响农民增收,也制约居民消费。四是物流设施差、综合损耗高。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显著特点是量大、面广、运距长。由于物流基础设施差,普遍存在仓储难、冷藏难、装卸难、运输难。据有关部门估算,我国每年水果、蔬菜的损耗率达到25%至30%,而发达国家一般控制在5%以内。

  针对上述问题,安纯人委员建议国家应从四个方面加以解决。

  把农产品流通网络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规划。农产品流通网络应与农村水利、电网、道路一样,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政府应当承担起重要职责。国家应以扩大内需为契机,将农产品流通网络纳入国家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重点加强市场体系、仓储、冷链、物流配送和检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进一步扩大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覆盖面。这几年国家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但存在着政府投入少、改造覆盖面小等问题。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重点向产地批发市场倾斜,将改造覆盖面扩大到20%,力争用5年时间,对全部批发市场实施改造。同时,加快集贸市场的改造步伐。批发市场冷链系统、质量追溯、环保节能、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及地方财政要给予扶持,检验检测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

  大力扶持“农超对接”经营模式。对“农超对接”的超市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在物流设施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在金融、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特别是针对农产品进超市增值税抵扣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具体措施,简化计税办法,真正让利于农民、让利于消费者。

  抓紧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优惠政策。国家近年来对农产品流通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措施,但有些并设有得到落实。他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抓紧落实停止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鲜活农产品远销绿色通道政策、批发市场用水、用电费用参照工业标准的政策,完善跨地区流通检验检疫政策。二是要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优惠政策,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为工业用地,也可以考虑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视为农业用地。三是要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规范市场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