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添活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五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形势始终保持良好态势,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农业农村发展处在攻坚克难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深化农村改革,需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改革30年来的实践证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总体上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这个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我们要认真落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各项措施,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要求,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依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具体办法,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也是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重大举措。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各地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需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扎实开展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保障措施,健全林地林木流转机制,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发展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深化农村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按照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加快乡镇结构改革,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是当前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推广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切实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要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
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是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贷款难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突出瓶颈。中央就农村金融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是要真正落到实处。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要建立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对涉农贷款定向给予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我们既要调整农村内部关系又要调整工农城乡关系,既要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又要突破深层次的体制障碍,涉及的范围更广、面临的矛盾更多、推进的难度更大。我们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城乡联动、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为农村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