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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日期: 2006-12-31 09:38 作者: 滕敦斋 张海峰 来源:大众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12月28日下午,山东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政协主席孙淑义,省委副书记姜大明、赵春兰、高新亭,省委常委,省几套班子部分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在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后,张高丽讲了话。他指出,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张高丽指出,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努力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继续坚持粮食生产“三条底线”不动摇,确保粮食安全。同时,要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张高丽要求,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突出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提高县级统筹城乡发展能力。要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向小城镇集中,集约利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提高集聚效应,带动第三产业发展。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努力扩大面向农村的公共服务。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完善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妥推进。要严格遵循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要求,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不作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违背农民意愿的事情。

  张高丽强调,要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重点、两个主要、一个加大”和“三个继续高于”的要求,切实做到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金融资本、企业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要继续以推进“路水电气医学”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农村吃水、通路、医疗、上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谐文化建设,确保新农村建设深入扎实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