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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确保秋粮再获丰收

日期: 2006-08-04 08:15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目前,正值秋粮生长的关键时期,8月2日,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秋粮丰收,稳定全年粮食产量。

  入夏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气候异常,南方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呈偏重发生态势。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在西南和长江中游地区相继大发生,水稻螟虫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中等偏重发生,稻瘟病在东北、西南和长江中游一季稻地区流行加重。同时,蝗虫、棉铃虫、草地螟、粘虫在部分地区也呈偏重发生态势。重大病虫害的发生,将对农作物的产量形成构成严重威胁。

  尽管今年夏粮获得丰收,但全年粮食产量的4/5在秋粮。实现今年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防控预案,建立值班制度和技术咨询制度,密切掌握重大病虫害发生动态及防治情况。对重点区域和主要病虫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治,如东北地区的稻瘟病和玉米螟,南方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稻飞虱、稻纵卷叶螟,黄淮海地区的棉花害虫和蝗虫,内蒙古、新疆和西藏等地的蝗虫。力争使稻飞虱、稻纵卷叶螟、螟虫、稻瘟病、蝗虫等重大病虫的防控处置比例达到80%以上,对农作物产量损失控制在5%以内。

  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落实应急防控所需资金以及农药、器械等防灾物资,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药、药械坑农事件发生。各地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查病、查虫活动,引导农民及时防治、科学防治、有效防治,提高防治技术的到位率。

  《通知》再一次强调了“公共植保”理念,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防治服务专业化水平,探索防治服务新模式。建立“公共植保”理念,把植保工作由农民个人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这是由病虫害特点决定的,也是今后我国植保工作的发展方向。

  《通知》中公布了农业部重大病虫害灾情值班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植保植检处010—64193350,64193376(传真);全国农技中心病虫防治处010—64194531,64194542(传真)。并要求各地坚持重大病虫害灾情值班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