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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合作社 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山东省宁津县柴胡店镇东崔蔬菜产销合作社

日期: 2003-12-23 15:01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宁津县柴胡店镇东崔村是以种植韭菜为主的专业村,周围村也有种植蔬菜的传统,常年蔬菜面积在3万亩以上。为解决农民卖菜难问题,1995年东崔村委会投资20万元,建起了一处占地20亩的蔬菜专业批发市场。为适应市场交易量增加的需要,在县、乡党委、政府的积极引导下,1998年11月,东崔蔬菜批发市场按股份合作形式进行改制,本着自愿原则,鼓励本村种菜大户入股,按每股5000元交纳资格股金,共吸收社员108户,社员股金54万元。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社员内部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市场由合作社自主经营,村委会从市场的管理中完全脱离出来。1999年1月,宁津县柴胡店镇东崔蔬菜产销合作社在宁津县工商局登记成立。2000年10月,为满足发展需要,合作社又扩股190股。目前,合作社拥有社员144户,总股数达到了298股,社员股金总额达到149万元。

  合作社成立以后,先后投资310多万元,对市场进行了三次扩建,目前,合作社所属的蔬菜批发市场,已发展成为占地8万平方米,有交易大棚4000平方米,固定资产380万元的经济实体。市场日上市车辆2100多辆,日均销售蔬菜60万公斤,日均交易额50万元,客户遍及晋、冀、鲁、豫、辽、吉、黑、蒙、京、津等20多个省、市和地区,成为鲁西北较大的蔬菜批发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东崔蔬菜产销合作社依托市场优势,走出了一条以股份合作建市场,以标准化生产推动蔬菜市场发展的良性发展之路。

  一、建章立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合作社成立后,制定了章程,健全了制度,规范了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明确了“三会”职责。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合作社的一切重大事项,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理事会具体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理事会和监事会定期提出工作报告,交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二是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设立了专职财务人员,健全账目,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进行严格核算,定期向社员公布账目,接受社员监督。三是建立了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合作社的收入来源于市场蔬菜交易量,合作社从每公斤蔬菜提取0.02元的市场交易管理费。为确保社员的应得利益,合作社确立了按股付息和按交易量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办法。合作社从盈利中提取30%上缴村委会,作为合作社蔬菜市场土地占用费,提取10%作为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剩余部分扣除各项税费后,50%用于对社员进行股金分红和利润返还。自合作社成立以来,已进行了9次分配,平均每股收益达8000元以上。

  2002年9月,东崔蔬菜产销合作社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后,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对合作社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完善,颁发了社员证和股权证,设置了社员登记册、股金登记册、社员交易记录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收益分配制度,规范了合作社的管理。

  二、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市场经营辐射范围,合作社成立以来,重点发展了绿色无公害蔬菜生产。一是加强技术培训。合作社聘请农业专家实地为社员讲解无公害生产的田间管理方法,利用合作社培训室定期对群众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社员580人次。二是科学组织生产。合作社印发了《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杜绝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聘请土壤专家对蔬菜主产区的土壤进行含量分析,实现配方施肥。三是加强质量检测。合作社投资50万元,建立了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站,配备了专职检测员和检测仪器,在市场上设立了无公害蔬菜专营区,蔬菜经检测站检测合格的蔬菜销售者凭准入证进入无公害蔬菜专营区。为确保专营区蔬菜质量,合作社成立了无公害蔬菜市场管理执法大队,定期、不定期对专营市场区进行检查,对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产品公布于众,严肃处理。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目前,合作社已建成无公害蔬菜基地4.5万亩,对无公害蔬菜基地内的农户实行 “登记管理制度”,对所有农户建立了档案,详细记录农户种植蔬菜的品种、面积及位置,以确保无公害蔬菜的质量。五是加强农户间的监督。合作社对相邻的生产户采取“10户联保制度”,其中有1户产品不合格,其他相邻户的产品都不能进入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通过这种措施,把分散的农户密切联系起来,形成了“监督互保、责任共担、分散经营、集中管理”的生产经营模式,极大地促进了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发展。2002年,东崔蔬菜主产区生产的韭菜通过了山东省农业厅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的评审,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三、围绕市场兴产业,共同发展奔富路

  几年来,合作社统一为社员提供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价值达680多万元,为社员节约开支50多万元。社员生产的蔬菜全部由合作社包销。今年合作社为社员销售蔬菜2750吨,销售收入达220万元,除去生产成本,仅蔬菜一项,人均收入可达1980元。截止目前,合作社已实现盈利110万元,按照盈利的50%用于股金分红和向社员返利,10%用于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的收益分配制度,社员可从市场获利66万元,人均增加收入1300元。

  蔬菜市场的发展,带动了该镇蔬菜运销业、商饮业、服务业的发展。目前,全镇有1800多人常年从事蔬菜贩运,年收入达800多万元。围绕市场需求,全镇新增饭店、旅馆等饮食服务摊点、门店47家,加油站4个,汽修配件厂3个,年增加第三产业收入1300多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