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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形式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情况督查

日期: 2010-02-03 10:29 作者: 来源:农业部科教司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精神,推进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项目深入扎实实施,安徽省农委分别于11月中下旬、12月上旬,对各示范县2009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其主要做法是:

  一、多形式开展督查,加快项目推进

  组织统一检查,安徽省农委组成8个组赴每个示范县,通过看基地、走访示范户、听汇报和查看档案等形式,检查项目实施落实情况,推进项目扎实实施。检查实行打分制,打分结果作为示范县项目实施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利用全省举办的39个示范县技术指导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机会,让每位技术指导员通过不记名形式,从填写调查问卷,以反映项目实施真实情况。

  二、细化督查指标,推进项目落实

  为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情况,提高督查效果,安徽省制定统一督查标准,细化督查内容,并从项目管理、入户服务、科技示范户培训和门牌制挂、手册印发,以及制度、档案、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进等10个方面,分A、B、C三个标准进行打分量化。同时结合技术指导员的问卷调查上反映的情况对示范县项目实施进行综合评价。

  三、用好督查结果,提高工作成效

  安徽省将督查、技术指导员问卷调查结果,结合省里综合电话抽查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并通报。对得分排名后5名的县(市、区)农委进行问责,限期规范实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