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
这次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会议是在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推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确保按照国务院[2006]30号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改革任务。下面,我就宁夏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2004年我们抓住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契机,向自治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题报告,引起了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此问题做出了专题部署,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展开调研,拿出意见。2005年自治区政府又两次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听取此项工作汇报,并就做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示。2006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快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06]9号)。
《意见》确定的改革与建设总思路是:要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构建起符合宁夏实际的运作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功能完善、机制灵活、运转协调、农民信赖的改革目标。一是在机构设置上,将公益性与经营性彻底分离。按照精干、统一、效能的原则,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国家财政将对承担公益性职能的部门全额“买单”。二是在管理机制方面,由乡管向县管转变,在隶属关系上由县上垂直管理。三是在用人机制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竞争流动机制,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和全员聘用制。《意见》规定今后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须从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农技人员中聘用。四是在考核机制方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量化考核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乡镇农技人员的考评由乡镇政府进行,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群众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作为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形成长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农技推广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基层农业科技人员下得去、稳得住、有奔头。从今年开始五年内,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1500万元,用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转。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每名常年包村入户的技术人员经考核后每月补贴50元;对农业技术人员每年安排定期休假、每两年体检一次;实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岗位轮训制度,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15天以上的新知识、新技术脱产培训。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精心安排部署。为了确保改革与建设的顺利实施,2006年3月,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分管农业和科技的副主席为副组长,共有1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治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为这次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自治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厅,由农牧、科技、政府研究室、编制、人事、财政、水利、林业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2006年5月,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动员大会,政府常务副主席、分管农业的副主席、分管科技的副主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做好改革各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标志着我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原计划2006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务,但因去年调资等因素的影响,推迟至今年上半年完成。2006年8月,国务院30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各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深入学习了国务院30号文件和自治区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了目标责任制。
(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区的9号文件只是对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出了总体框架和原则性的意见,要具体操作,还须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来保障。对此,自治区制定了四项配套政策:一是制定了《关于改革加强全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宁编发[2006]591号),包括如何合理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公益性职能、编制核定等内容。二是制定了《宁夏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办法》(宁人发[2006]119号),对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范围条件、考核认定和考试程序、注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三是制定了《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竞争上岗和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宁人发[2006]39号),对参加竞争上岗的范围、条件、资格、程序、方法、时间安排、纪律和监督等进行了安排,并明确了人员分流的主要途径和相关政策、措施。四是制定了《宁夏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宁财(农)发[2007]216号),对专项资金构成、使用重点、资金管理使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三)确定机构编制,组织开展执业资格考核考试。为了科学界定农技推广部门性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自治区编办对全区所有县乡农口机构进行了登记造册,并对县乡农业单位性质进行了甄别,剔除了管理、执法、生产经营性单位。年初由自治区编办牵头,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局共同参与,逐县核定、落实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编制,明确了参与改革的部门和单位。
在实行执业资格制度中,我们严格按照《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对全区申请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执业资格考核认定人员进行审核,之后完成了农学、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渔业、农机、能源、草原9个专业的考试工作,全区考试合格率为76%。最终全区通过考核认定和考试的合格人员占编制总数的105.7%。今年4月,由自治区人事厅发文对农业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合格人员和考试合格人员给予了确认,并发放了执业资格证书。
(四)加强督导,做好竞聘上岗工作。为了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期完成各项年度计划任务,今年5月份,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竞聘上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市县必须于7月20日前完成竞聘上岗工作,对凡没有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并不安排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6月份,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的厅局级领导带队,对各市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个别县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文件精神、对改革政策理解有偏差、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目前,竞聘上岗工作已近尾声。计划7月下旬组织进行阶段性验收,8月将召开全区总结表彰大会。
三、几点体会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改革成功的首要条件。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涉及多部门利益,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两年多来,我厅向自治区政府多次汇报了有关情况,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利用各种机会阐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赢得了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府主席亲自担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当作自治区政府为农民办的12件实事来抓。正是由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严格实行改革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我们的改革才会不断推向深入。
(二)牢牢抓住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改革目标实现的前提。机构和人员编制是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最难逾越的“红线”。对此,我们顺应改革大局的要求,既要完善新职能, 又在基本保持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着力解决人员素质和待遇问题,以政策留人,以事业培养人。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今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全日制农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提高“门槛”,把好入口关,保证从业人员的质量;对常年包村入户的技术人员实行补贴政策,目的不仅要留得住人,更重要的使技术人员能沉下去,使他们能够经常深入到生产一线开展服务。
(三)加强部门配合是改革深入开展的重要保证。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出台政策性意见是远远不够的,还须具体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来明确改革的内容和规则,这也是我们此次改革的重头戏。为确保改革进程,我们按照各部门的职能,采取分工负责办法制定了四个配套文件。每个配套文件的制定都经历了反复的磋商、沟通和讨论、修改,最终提交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这样,既吸纳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又保证了这些政策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推进改革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改革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强化了部门之间的协调意识,促进区县之间信息沟通。
(四)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改革涉及每个农技人员的切身利益。如何把基层农技人员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是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而基层情况十分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对每个政策措施、每项工作程序、重点环节,如与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衔接问题、改革的方法步骤以及基层人员基本情况、考试难易程度问题、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等等,都必须深入的调查研究、缜密的分析判断和周密的安排部署,才能达到既积极地推进了改革,又保持相对稳定。例如,为了摸清基层农技推广系统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会同人事、编制采取实名制统计的办法,对全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工资、工龄、参加保险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彻底摸底,为执业资格认证、竞聘上岗、各种经费匡算等提供科学依据,也保证了各个环节的衔接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但与农业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锐意创新,务实进取,继续推进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在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会议上的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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