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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文副部长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日期: 2007-09-10 16:41 作者: 来源:农产品整治组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出席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会议

同志们:

  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8月30日,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明确提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六大行动。今天,六个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视会议,专门安排部署猪肉质量安全工作,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各地农业部门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密切合作,以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和加强疫病防控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当前,生猪生产和防疫正处于关键时期,任务非常繁重。各地农业部门要以最大的决心和力度,一手抓生猪发展,一手抓疫病防控,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促进生猪生产加快发展。一是加快落实能繁母猪补贴,配合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政策,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加快原良种猪场建设,组织实施好良种补贴,加大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三是加快生猪生产方式转变,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养猪场、养殖小区,扩大规模场的生产能力。同时,鼓励和引导散养户发展生猪生产。四是组织实施养猪科技入户,帮助养殖户科学养猪,努力提高母猪繁殖率、仔猪成活率、饲料转化率和生猪出栏率,增加养猪收益。

  二、切实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抓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是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当前,要下大气力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对进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整顿进口动物源性饲料;检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号。二是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治违禁化学物质流入饲料和使用环节。三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加强饲料产品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检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检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检查企业基本条件、生产记录及产品检验记录等。

  三、切实加强兽药质量整治。兽药整治是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一是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禁用药清缴力度。二是对近期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和废止地标产品,坚决收缴销毁。三是继续做好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重大疫苗质量检测,强化重大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加强重大疫苗供应单位监管,重点核查其资质、管理制度、供应记录及冷链条件。四是组织标签清查活动,从生产企业查获不规范标签,要监督企业销毁处理;从经营、使用环节查获不规范标签的兽药产品,要禁止经营、使用,依法严肃处理。五是加大兽药使用单位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制度。

  四、切实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当前要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为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快疫苗生产,保证疫苗供应,督促和指导疫苗19家企业加快生产,加强疫苗质量监管。二是大力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猪群免疫工作,逐步扩大免疫范围,组织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检查,确保免疫效果。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果断处置突发疫情,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四是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五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进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六是加大防控工作宣传力度,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和生产指导,增强养殖户补栏信心。

  五、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是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加快推进。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统筹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先期启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省份,要抓好技术培训,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二是要系统谋划,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稳中求快,扎实推进。按照我部要求,各地要抓紧组织耳标招标订购工作,从11月1日起,没有佩带二维码耳标的牲畜不得进入流通环节。三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养殖环节违反有关建立养殖档案、耳标使用等方面规定的行为。四是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向养殖者、屠宰企业和消费者等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各方支持,为推进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切实加强生猪产品检疫监管。严格实施检疫监管是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的重中之重。各级农业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对生猪实施严格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防止病害猪肉产品进入流通、消费等环节。对有关饲养、生产、屠宰、储藏等场所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加大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力度。要推进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的调运、屠宰和产品销售。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这次会议安排,将猪肉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