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简报(第62期)——河北省完善监管机制 巩固整治成效
8月下旬以来,河北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质量安全大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重大成效。
(一)重拳出击,打假护农,全面净化了农业投入品市场。全省农业系统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整治为重点,打响了秋季农资打假战役,切实切断污染源,净化生产源头。各地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全省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6538个次,整顿农资市场3798个次,查处农资案件312起,查获假劣农资271吨,货值191多万元。目前,全省已收缴5种高毒农药20.53吨;农药经营店基本达到“三有一无”的标准,即:有工商执照、有诚信卡、有进货台帐和销售记录,无禁用高毒农药的存储和销售。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切实加强了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畜禽产品:对全省756个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单位和66家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规范了产地检疫、动物防疫和屠宰检疫,查处违法案件783起,查获病死动物1.7万只,查获未检疫肉30多吨。蔬菜:对全省63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基地和268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基地进行了整改。水产品:对全省132个无公害水产品和鱼苗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了整改。目前,全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扩大范围,增加频次,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目前,各市普遍建立了质量抽检和信息周报制度,全省大中城市的3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全部纳入农业部门的监测范围,并全部落实了自检或委托检测,其中60%的市场购置了自检设备,开展了自检;其余40%的市场委托农业部门进行了检测,自检样品3万多个,合格率达98%。省、市两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对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做到了每周检测一次。结果显示: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已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放心消费。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构建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省农业厅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自10月15日开始,公民或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举报人)可随时向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省农业厅出台了《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根据案件性质、严重程度等因素,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分别提出专门对策。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全省建立产地编码质量追溯试点159个,产地编码信息、环境监测评价信息、生产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数据全部输入“河北省无公害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为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奠定了基础。四是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目前,省政府已就全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做出了部署,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