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简报(第53期)——湖北江陵假蓝耳病疫苗案主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11月6日,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北江陵县查红波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查红波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王亚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姜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令3名被告赔偿众大畜牧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28250元。
9月10日,湖北江陵县公安机关根据农业部门移交线索,对查红波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案立案侦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部级挂牌督办案件,并会同农业部先后三次召开专案汇报会及协调会,全力督办案件侦破。经法院认定,今年6月下旬,查红波伙同王亚斌、姜斌等人,将猪瘟疫苗假冒猪蓝耳病变异活疫苗,通过湖北省江陵县畜牧局干部刘文销售给江陵县众大畜牧公司,后导致大量生猪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情况,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于10月下旬对刘文涉嫌玩忽职守案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