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简报(第49期)——健全三大体系 强化全程监控 海门市质量农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省海门市把质量农业作为全面提高农业综合能力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为了强化全程监控,重点抓三大体系建设:
组织网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食品质量安全委员会”、“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建立农业标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及认定办法、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等文件,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有效地夯实了质量农业发展的基础。二是构建监管网络。组建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目前能从事79个产品101个不重复参数的检测。全市各乡镇农技站、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成立了检测站,配备了专职监管员;各乡镇政府及城区的规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目前,全市已建速测室(点)68个,有基层检测人员155人,市、乡镇、农贸市场的三级监管网络体系已经形成。为更好地推动质量农业快速发展,每年市财政安排60万元检测试剂专项经费,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工作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把农产品质量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规范督查考核和表彰奖励等制度,“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讲评、一年一考核”,把质量农业建设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层层分解落实。
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管理信息系统、耕地环境质量调查评价与动态监测体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在食用农作物上使用。进一步完善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确保质量农业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海门市加大了财政对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抓好沟河疏浚,推进绿化造林工作。近几年市财政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农村沟河疏浚。另外,多层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三品”认证工作。全市已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7个、绿色食品基地12个,面积达72.75万亩,占食用农产品面积的92%;制定省、市地方标准22项,企业标准35项,正在实施和已经实施的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8个。
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一方面建立了产地准出制,使不合格产品出不了基地。每个基地必须建立农药残留速测室,做到“五有五统一”,即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试剂,统一持证上岗、统一专人检测、统一记录台帐、统一检测试剂、统一扎口管理。建立周检制、检测结果告知制、质量信息通报制、产品质量公示制、环境质量报告制、超标原因追溯制等一系列农产品检测制度,每次检测数量不少于基地种植数量的80%。目前全市所有的省级无公害蔬菜基地全部实行基地准出。另一方面建立了市场准入制,使不合格产品上不了柜台,并在农贸市场专门开辟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产地专销区,对有“产地准出卡”的瓜果蔬菜实行免检,走出了一条“基地+专销区”的新路子。
在发展质量农业的实践中,海门市总结了三点经验:
一是把提高效益作为质量农业建设的重要前提。海门市已形成100多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科技含量、有显著经济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有效地推动了高效农业规模化进程。目前,已形成特经特粮、优质西甜瓜、特色蔬菜、花卉苗木、海门山羊、优质畜禽、优质水产品等主导产业。
二是把壮大龙头作为质量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海门市结合项目农业建设,先后培育壮大了江苏京海、江苏海创、南通中宝等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并在这些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中开展了农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培育了16个绿色食品、39个无公害农产品,制定和实施了30多项农业标准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质量档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示范、辐射效应,已成为海门质量农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把全民参与作为质量农业建设的重要保证。海门市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在“两台一报”上开辟专栏、健全海门农业信息网等措施,及时把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新品种、新知识传递给农民群众。同时举办各种农产品质量建设培训班,先后邀请省市专家举办技术培训班50多期,参训农民超过1万人次,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通过每年举办的检测员技能比武,有效地提高了检测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发展质量农业,海门市实现了农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全市亩产值3000元以上的中高效田块达45.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0.64%,畜禽规模饲养量占总量的63.74%。2007年,全市亩产值3000元以上的中高效农田可达55%以上,其中亩产值超5000元的高效田块可达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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