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产药残监测合格率要提高2%
日前,山东省2009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在潍坊正式启动。该省提出要实现苗种场生产许可证领证率,生产单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台账率,重点企业监管率,抽查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四个100%。严禁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使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质量安全整治将重点加强对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和拟建原良种场等重点苗种场检查和抽检。今年将安排780个样品的监督抽查计划,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以养殖贝类、对虾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大菱鲆、海带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