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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期: 2008-07-23 14:08 作者: 来源: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字体: 打印本页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农业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转入应急监管状态,制定了《四川省保障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监管,强化监测,确保抗震救灾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发生地震后,截至7月12日,全省农业部门对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灾民集中安置点等重要环节和场所进行了农药残留快速抽检,共抽检蔬菜、水果等样品10450个,平均合格率98.92%,其中抽检生产基地样品4042个,合格率98.63%;抽检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样品5205个,合格率99.17%;抽检灾民集中安置点、灾区物资接收发放点样品1203个,合格率98.83%。不合格样品属生产基地的,一律要求生产者延迟采收,必须确保采收后的农产品质量合格;属市场销售的,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该批农产品进行处理,严禁不合格农产品流入灾区,全力把好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关,确保了人民群众餐桌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灾情发生后,省农业厅及时成立了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会议,紧急部署全省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抗震救灾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四川省保障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的紧急通知》等,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突出了工作重点等,强化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确定监管重点。地震发生后,我厅组织人员深入灾区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把蔬菜、水果作为重点监管品种,将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作为重点监管环节,把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灾民集中安置区、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制定计划,全面实施监管监测。同时,针对灾后农产品生产的环境和为防控疫情消杀灭菌施撒的药物,可能产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组织检测机构对地震重灾区的6个市的都江堰、彭州、剑阁、青川、什邡、江油、茂县、理县等8个县的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合格率94%,使有重点地指导灾区的监管监测。

  三是加大措施落实,强化依法查处。地震发生后各级农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特别是以禁用农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检查,依法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行为,全省农业部门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7371人(次),检查农资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8999家(次),查处案件37起,收缴高毒禁用农药433.97公斤;加大了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力度,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加强农产品生产指导,严格要求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要求采收上市,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狠抓检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积极与农业部和有关仪器生产企业联系,共募集到价值102.7万元的速测设备 313台。二是对全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分级培训,以保证检测质量和水平。三是全省各地特别是重灾区农业部门采取“五统一”(统一工作吊 牌,统一检测仪器,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操作规程,统一报告格式)的工作方式,大力开展蔬菜、水果的农残速测工作。四是组织非重灾区的农业部门技术人员支援重灾区的灾后应急检测工作,保障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