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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部长在山东寿光整治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 2009-06-04 09:20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段和《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的重要时刻,召开这次座谈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推动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顺利完成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正式启动后,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农业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部内各司局根据整治总体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每项行动都做出了周密安排。省级农口厅局成立了61个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多数省份由“一把手”厅局长担任组长,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小组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部分省份的市、县一级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从前一阶段工作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各地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基本摸清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的底数。全国纳入此次整治范围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有45.2万家,其中41.6万家开展了自查,自查率92%。自查率最高的是生鲜乳收购站,达到99.6%。纳入整治范围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30.8万家,其中27.6万家开展了自查,自查率89.7%。自查率最高的是兽药生产企业,达到95.2%。全国查出问题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3.3万家,已整改2.9万家,整改率86.7%。查出问题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2.1万家,已整改1.8万家,整改率88.3%。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处置。今年上半年,相继发生了广州“瘦肉精”中毒、安徽祁门“蜡菇”、广东遂溪蔗田违规使用特丁硫磷、江苏连云港水产饲料中违法添加喹乙醇等问题,以及“沈阳女孩吃韭菜身亡”等不实报道。我部高度重视,与有关部委密切配合,紧紧依靠地方农业部门,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例如“瘦肉精”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出督查组赴广东和湖南展开调查,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广东省迅速部署,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湖南、河南等养猪大省也迅速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狠抓生产关和出栏关,实行生猪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建立生猪外销档案制度,加强对生猪商贩和经纪人的监管,有效遏制“瘦肉精”反弹势头。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加强各地加大对农兽药等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禁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上海市采取政府补贴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将非法流动的乡村农资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挤出农资市场。浙江省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全省90%以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了信用管理体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国农业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1万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市场21.7万家次,累计查处问题8677起,责令整改5462起,立案查处4940起违法案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24家,吊销企业证照87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亿元。

  (四)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农业部门在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修订相关法规。《农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部里正在抓紧修订完善;制定《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使相应工作有章可循。监管机构逐步强化。据统计,目前已有15个省级农业部门成立了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其中隶属于农业厅局的有9个,属于畜牧厅局的有4个,属于海洋与渔业厅局的有2个。还有18个农业部门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准备在2009年内成立专门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完善例行监测制度。今年扩大了例行监测范围、品种和参数,监测品种从4类增加到10类,监测参数从30种增加到68种,监测范围从36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增加到138个主要大中城市。四是加强质检体系建设。落实中央预算扩大内需投资13亿元,重点建设25个部级专业中心、7个部级区域中心、19个省级综合中心和402个县级质检站,全面提升和加强了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其中,2008年扩大内需农产品质检项目5亿元,共购置仪器设备13427台(套),改扩建实验室面积近7.7万平方米,截至4月底,中央投资完成率已达到94.1%,项目完工率已达到89.8%,基本完成了中央投资建设任务。

  (五)农业标准化全面推进。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我部新发布标准268项,其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155项,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10项。大力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抓紧建设今年新增的118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以创立农产品品牌为抓手,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1-4月份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8030个,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加强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今年各地共举办培训班2万多期,发放资料6000多万份,培训人员141万多人次。渔业部门编制了《水产养殖执法实务》和《水产养殖与质量安全执法手册》,对县级渔政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饲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编印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检查记录》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检查记录》,推进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管理。

  (六)整治工作指导有序有力。为落实属地责任,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业部组织督导组赴9个省(市)开展综合督查;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等单位先后派出15个专项督查组,赴30个省(区、市)开展专业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负责人也亲自带队赴基层督查,推进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向县乡和生产基地延伸。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我部组织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活动。中央各大媒体先后报道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启动仪式和生鲜乳、饲料、兽药、水产品整治情况,部信息网开设了整治专栏,部整治办编发了36期工作简报。各地农业部门也都通过举办主题活动、组织媒体报道、开设网站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整治宣传活动。

  特别是在整治活动中,各地摸索出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方面。山东省将瓜菜果茶食用菌作为今后3-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以县域为单位,从基地入手,在全省推进标准化生产。在全程质量控制方面。浙江省仙居县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络化同步监控。在重点产品监管方面。河南省组织开展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求全部省辖市屠宰厂一律开展“瘦肉精”监测。辽宁省畜牧兽医部门将“瘦肉精”整治与检疫工作结合,加强生猪、肉牛经纪人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在基层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寿光市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所有乡镇都单独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与执法大队、检测中心三块牌子、一套人马,集管理、执法、检测、服务于一体,强化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力量。此外,各地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规范,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四川、河南等省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和产品准出制度。江苏、上海等省市建立了食用农产品流通全程信息追溯系统。深圳市采取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供深基地挂钩的办法,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充分认识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

  随着整治活动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形势仍不容乐观,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从工作层面看: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省级、市级整治工作比较到位,但一些县区级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二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省级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但到市县乡大都是兼职,越到基层,工作力量越薄弱。

  从面上情况看:今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例行监测和生鲜乳监测结果表明,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比,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9.5%、水产品合格率95.8%、蔬菜合格率为95.9%,均保持较高水平。一季度对29个省监测的3373批次生鲜乳样品三聚氰胺全部合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良好。但如果用扩大监测范围参数后的数据分析,部分农产品合格率由于抽检面扩大还有所下降,部分地区和品种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从当前存在问题看:一是生猪“瘦肉精”问题。近几年,农业部门始终将生猪“瘦肉精”问题作为监控和治理的重点,例行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8.5%左右,但小量、分散的“瘦肉精”问题在某些区域时有发生。从这次广东抽检的情况看,主要原因是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生猪贩子非法兜售“瘦肉精”的行为隐蔽、流动性强,监管薄弱,一些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受个别生猪商贩的利益引诱,违法使用“瘦肉精”。

  二是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的问题。近年禁限用农兽药检出率在不断下降,但仍未完全根绝。从例行监测结果看,蔬菜中禁限用农药超标、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超标、蜂产品生产中使用禁用抗生素、在水产饲料中添加喹乙醇等问题仍有发现。由于当前农产品生产中,对这个产品生产禁用而其他产品或行业又准用的药物还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生产者比较容易获得,加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病虫害防治的替代药物又跟不上等原因,监管任务非常艰巨。

  三是非法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问题。如香菇生产中非法使用工业石蜡浸泡“菇棒”,部分生鲜乳样品中检出含有β-内酰胺酶等。

  对于上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是有针对性地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和整治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扎实推进下一阶段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农业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手抓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目前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全面的集中整治阶段,要认真落实整治方案的各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整治中发现的线索,严厉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和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务求整治任务全面完成,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着力解决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地要逐个行业、逐个产品、逐个环节地开展集中整治。一是以在蔬菜上使用禁用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深挖非法生产违禁高毒农药“黑窝点”,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禁用高毒农药和添加高毒农药成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海南、广西和福建要关注豆类蔬菜问题,浙江、江苏、四川和广东要关注叶菜类蔬菜问题,河北和辽宁要关注温室果菜问题,要加强监督抽检和督导检查,在蔬菜用药高峰季节,组织开展检查,并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规范蔬菜生产用药行为。二是以生猪“瘦肉精”问题为重点,各地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行为。湖南、河南等生猪主产区要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尤其是散养户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打击违法开具虚假检疫证和制售假耳标的行为。三是以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山西、天津、浙江、贵州等地要加大力度,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推广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四是以香菇生产中非法使用工业石蜡问题为重点,加强香菇生产环节和工业石蜡经营的监管。浙江、福建、安徽等香菇主产区农业部门要加大产地批发市场香菇检测力度,强化对菇农的技术培训,组织专家推广香菇栽培新技术。

  (二)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出路在于推进标准化生产,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一是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安全、有效、实用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从基地入手,以已有的和即将建设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示范基地为重点,强化督促、验收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示范效果,带动县域整建制的推进。三是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实施载体,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和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农业标准化发展。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通过“三品一标”的品牌效益,从而产生放大效应,带动标准化发展。五是要加强标准化与信息化的结合,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要发挥3G等信息化产品带来的便利,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农业标准化的作用,提高标准化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和便利性。

  (三)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着力推进监管队伍建设。加快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步伐,积极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努力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纳入乡镇机构。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完成《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一期投资的基础上,尽快启动二期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支撑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三是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抓,通过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

  (四)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一是加强法律宣传培训。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准确理解、全面掌握两部法律。二是强化质量安全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力度。三是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在标准制定和信息发布等方面做好两法的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