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2011年第8期:开展四个全面排查 建立八项管理制度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扎实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
开展四个全面排查 建立八项管理制度 青岛市
畜牧兽医局扎实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
为确保“瘦肉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积极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在全市开展四个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八项管理制度,扎实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
四个全面排查就是全面排查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排查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全面排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排查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依法取缔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行为,捣毁黑窝点和销售渠道,切断地下生产销售链条。
八项管理制度就是建立健全养殖场(户)全覆盖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加强动态监管,净化产地环境;建立健全不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承诺制度,促进相关企业加强诚信自律;建立健全收购贩运企业和经纪人登记管理制度,实现问题可追溯;建立健全监督检测与生产经营主体自检相结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检测、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测;建立健全屠宰环节检疫检验同步管理制度,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抽样检测记录制度,确保肉品来源明确合法;建立健全“瘦肉精”黑名单制度,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监管;建立健全“瘦肉精”案件移送查办制度,建立“瘦肉精”监管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瘦肉精”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普遍关注、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青岛市已出动各类管理、执法人员1.2万多人次,排查生猪养殖场(户)3.4万家,排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0.75万个(次),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告知书等24万余份,并与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印制《关于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化合物行为的通告》、明白纸15万份,做到《通告》上墙,贴到每一个养殖场、乡镇、村庄、集市;明白纸入手,分发到每一个养殖场(户)。在保持“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高压态势的同时,完成第一阶段畜产品紧急抽检2040批次,“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积极进展,保障了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