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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2011年第3期:农业部会同8部门召开“瘦肉精”专项整治新闻通气会;9部门联合督导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 2011-04-26 15:05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部会同8部门召开

瘦肉精专项整治新闻通气会

 

418,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方案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针对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餐饮和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由9部门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420,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8个部门召开主流媒体通气会,向媒体重点介绍了这次“瘦肉精”专项整治的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引导主流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视(一套、二套和七套)、经济日报和农民日报参加了新闻通气会。

通气会上,9个部门表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更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摧毁“瘦肉精”非法生产、销售网络,同时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诚信自律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铲除“瘦肉精”危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通气会后,9部门还就及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9部门联合督导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各地迅速启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9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于2011424开始对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等10个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将重点检查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各环节监管职责落实,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及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隐患排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动员部署以及宣传等方面情况。通过督导,推动各地抓紧落实整治任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