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88期:浙江省开展 “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为确保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浙江省农业部门以供沪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为重点,开展“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采取“七个一”措施,力争实现“八个100%”目标。
开展一次普查,供沪农产品种养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组织力量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了解基地(合作社、大户,下同)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质量安全状况,摸清基地构成单位及人员,并建立数据库,确保所有供沪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纳入监管范围。
建立一项联系人制度,供沪农产品种养基地100%落实监管联系人。在排查摸清供沪种植养殖基地名单的基础上,逐一落实监管联系人,明确监管职责、任务和要求。
实施一个机制,供沪农产品种养基地100%实行产地准出管理,100%实现可追溯。对所有供沪蔬菜、生猪基地实行产地准出管理,落实“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五有一追溯制度。突出做到“四有”要求:一是有标准,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的组织实施,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二是有记录,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全面建立进销货台帐,详细记录产品销售时间、数量与去向。三是有检测,生产基地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开展自检,或委托有关质检机构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四是有标识,基地产品要有包装标识,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等产品认证的应按规定进行标注。
组织一次监督抽检,供沪农产品种养基地做到100%全覆盖。针对供沪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等农产品,制定专项抽检计划,对每个基地和基地的每个产品开展至少一次监督抽检,全面及时的掌握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签订一份承诺书,供沪农产品种养基地100%承诺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所有供沪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都要签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举办一次培训班,供沪农产品种养基地负责人100%培训一次。多层次、多形式举办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对每个供沪基地负责人进行培训。推广普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生产过程监管,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
组织一次集中执法行动,供沪农产品种养基地100%巡查一遍。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高毒剧毒农药及在混配农药中掺入禁用农药的行为。以供沪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为重点,开展农业生产用药专项检查行动,逐一检查其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和库存情况,严厉查处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双孢蘑菇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行为,严厉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药物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质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抽检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未开展抽检、无检测记录、检测发现问题不报告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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