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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5期: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宣传有声有色

日期: 2009-04-22 09:25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自启动以来,各地农业部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进展和取得的成效,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迅速全面深入展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主动出击,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山西、江苏、江西、河南、广东、新疆等省区农业厅和河南省畜牧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利用电视、报刊等都对整治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

  开设专栏,系统介绍整治活动。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宁夏、新疆、青岛、宁波等省区市农业部门在各自主办的农业信息网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上报信息,及时反映整治进展。辽宁省农经委、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局、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吉林省渔业局、吉林省畜牧业局、河南省畜牧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厦门海洋与渔业局和浙江、湖南、江苏、四川、甘肃、宁夏、贵州等省农业厅,在整治工作中注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编写简报,上报信息不仅及时,而且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山东省农业厅还按照部整治办公室的要求,将本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

  由于各地在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也有少数地方和单位,还存在报送信息不及时,或者报送内容简单,数据不全,流于形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