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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等10省(区、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09-08-26 16:37 作者: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河北、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省(区、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质量安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农质发[2009]2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09]7号)要求,我部将组织10个督导组对河北等10个省(区、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对照《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检查整治活动进展,重点是监测、检查、执法、整改等方面的情况。

  (二)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重点督导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确保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

  (四)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五)集中整治阶段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做好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级整治工作机构关于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实地检查:每组至少要检查两个县,检查点要考虑到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平衡性,具体的县和点由督导组与省里商量确定。

  (三)查阅文档: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四)意见反馈:督导组向省级农业部门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和意见。

  三、督导时间

  督导时间定在9月1日至9月20日,具体时间由督导组与各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量确定。

  四、人员组成

  第一组:河北

  组长:马洪超(中国动物卫生流行病学中心副所长)

  成员:盛圆贤(兽医局副处长)

  陈林强(政法司副处长)

  田岩(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干部)

  联络员:盛圆贤

  第二组:黑龙江

  组长:罗斌(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成员:张会员(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处长)

  冯汉坤(政法司主任科员)

  万靓军(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艺师)

  联络员:张会员

  第三组:浙江

  组长:杨桂贞(驻部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

  成员:张成(驻部监察局副处长)

  黄玉萍(质量安全中心高级农艺师)

  姜波(渔业局主任科员)

  联络员:张成

  第四组:河南

  组长:程金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王为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干部)

  饶正华(国家饲料质检中心干部)

  联络员:王为民

  第五组:湖北

  组长:王建平(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员:谢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处长)

  刘光磊(农业部乳及乳制品检测中心博士)

  陈杨(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联络员:谢焱

  第六组:湖南

  组长:周普国(种植业司副巡视员)

  成员:刘绍仁(农药检定所处长)

  李辰(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干部)

  叶妮(中监所干部)

  联络员:刘绍仁

  第七组:广东

  组长:李生(政法司巡视员)

  成员:刘德萍(政法司处长)

  吕永辉(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干部)

  张志轩(整治办干部)

  联络员:刘德萍

  第八组:海南

  组长:吴金玉(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员:韩学军(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副处长)

  蒋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干部)

  李永平(农技中心干部)

  联络员:韩学军

  第九组:重庆

  组长:刘美华(渔业局副巡视员)

  成员:郭云峰(渔业局副处长)

  黄魁健(优农中心干部)

  赵慧卿(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主任科员)

  联络员:郭云峰

  第十组:宁夏

  组长:王宗礼(畜牧业司副司长)

  成员:王晓红(畜牧业司处长)

  黄耀凌(中监所干部)

  李洋洋(整治办干部)

  联络员:王晓红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组织。10省(市)的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部门要充分做好督查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督导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做到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典型。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不在同一单位的,请各级农业部门牵头组织集中汇报和意见反馈,实地考察可以分开进行,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衔接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