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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做好宣传、摸底调查、深入基层、少走弯路 中卫市沙坡头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有条不紊

日期: 2013-09-10 16:14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字体: 打印本页

  2012年,中卫市沙坡头区认真执行农业部和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项目进展顺利。

  一、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11月中旬,市农牧局、财政局共同对实施项目逐个进行了自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施数量共56个,中央补助资金共需411.1万元。其中,简易冷藏库4个,补贴资金4.2万元;100吨组装式冷藏库35个,补贴资金367.5万元;2吨/天的热风烘房16个,补贴资金32万元;10吨/天的多功能烘干窖1个,补贴资金7.4万元。

  通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将有力的促进我市沙坡头区林果、蔬菜的烘干和保鲜,减少损失,增加效益。以上项目建成后,年可烘干枸杞、红枣约4000吨,苹果、蔬菜的储藏保鲜能力达到3500吨。

  二、主要做法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及早动手安排部署。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召集沙坡头区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和农技站、农工商联合公司(乡企办)的负责人,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资料的内容进行了讲解,要求各乡镇对计划建设的专业合作社、农户名单和建设的项目类型进行摸底调查。

  二是培训和初审。会同市财政局召集全部申请建设的合作社、农户和乡镇领导、农技站负责人,对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学习,对申请的农户和合作社名单进一步进行了核实,并对建设的内容、尺寸、标准等进行了培训,对不符合要求的储藏窖、通风库项目予以取消,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按照规定于6月底前重新核实上报。

  三是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经市财政、农牧两家共同研究,制定印发了《沙坡头区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财政、农牧两家分别对全部申请建设单位现场调查,对兴仁镇枸杞种植户提出的烘干房变更建设情况、进行本地化设计的方案向自治区乡企局和乡企中心分别进行了请示,并得到了自治区乡企局认可。举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的果蔬冷藏加工和果蔬烘干阳光工程培训班,对申请建设的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进行了培训和答复。

  按照方案要求,把同意建设的项目和单位录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程序要求,在6个乡镇和14个村,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不同反映和意见。

  三、经验启示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是2012年第一次实施的项目,直接涉及到广大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在工作过程中体会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镇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明白该项目的目的、意义及建设内容、补助范围、具体要求等。

  二是摸底调查,掌握群众需求,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建设进度,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得到整改。

  四是及早培训,少走弯路。通过培训,让建设者对项目建设的内容、尺寸、标准等要求有了认识后,再开始建设,做到设计、建设和使用顺利实施。

  五是农牧、财政两家配合,共同做好该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是做好该项工作的保证。从项目申请表的审核开始到验收工作,以及两次公示,都需要农牧、财政两家共同参与和审核。

  四、建议

  中卫市市沙坡头区苹果、红枣及蔬菜种植面积较大,专业合作社、农户建设冷藏库的积极性较高,投资较大,建议加大支持力度,,增加补助设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