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成片,打造亮点 盐源县完成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2012年,盐源县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设施类别为马铃薯贮藏窖。
一、项目概况
盐源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2011年,马铃薯种植面积25.2万亩,总产33.2万吨,亩产1318公斤。2012年,全县种植马铃薯面积26万亩,其中大春25.16万亩,小春0.84万亩,总产35.62万吨,平均亩产1370公斤,总产值3.2亿元。棉桠乡、白乌镇是盐源县粮食生产大乡镇,两乡镇辖17个村、121个社、4695户农户、23520人。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为主,马铃薯是两乡镇的主导产业。2012年两乡镇马铃薯种植面积8.7万亩(棉桠乡4.43万亩,白乌镇4.27万亩),占全县马铃薯种植面积的33.5%。
2012年,盐源县在棉桠乡、白乌镇实施了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项目建设设施为马铃薯贮藏窖,建设数量263座(10吨160座、20吨102座、60吨1座),涉及262户农户,1个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673.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农户投工投劳自筹资金473.8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面竣工,通过县农业局和财政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兑现了中央奖补资金。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项目建设前期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盐源县农科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县委副书记、县长瓦西亚夫和常务副县长徐华丰分别作了指示,要求要以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为契机,抓好马铃薯贮藏设施建设,改善马铃薯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并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钰为组长,县农科局局长张云华和县财政局局长王仕芬为副组长,县农科局副局长沈正军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组织项目实施。
(二)制定本土化方案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2年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要求,制定了《盐源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以农科局和财政局联合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加强与四川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谢江的沟通,制定了项目的本土化设计方案(图纸)。
(三)确定补助对象
为扩大项目补贴覆盖范围,让更多农民受益,农户或专业合作社享受的奖补设施均为1座。确定具体补助对象时,在棉桠乡、白乌镇广泛征求农户意愿,动员农户提供修建用土地和投工投劳。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成片,打造亮点的项目建设原则,项目建设在马铃薯主产乡镇、主产村,确定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补助对象为棉桠乡和白乌镇2个乡镇6个村的262户马铃薯种植农户和1个马铃薯专业合作社。
(四)规范实施程序
项目实行两次公示制,由实施区的农户或专业合作社自愿提出奖补设施建设申请(申请表由农科局按照农业部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农户或专业合作社从农科局领取申请表并填写相关内容后报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农科局、财政局,农科局、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在村级公示7天后,开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县农科局组织财政局、纪委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15人,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实地进行了联合验收,实地见物,验收结果在村级公示7天,最后兑付奖补资金。并按要求将奖补资金的设施建设信息,通过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逐一进行登记上报和归档。
(五)抓好资金筹集
盐源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总资金673.8万元,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分配给盐源县项目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缺口资金达473.8万元,通过盐源县农科局及实施乡镇、村、组干部动员,农户提供了项目建设土地并投工投劳筹集了差额资金。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可贮藏马铃薯5000吨;二是改善马铃薯产地初加工贮藏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按减损5%计算,当年即可增收50万元;三是通过项目辐射带动,增强薯农的科学贮藏意识,不断提高薯农建设贮藏窖的积极性。对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四、建议
盐源县作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财力薄弱,薯农经济条件差,希望政府扩大对盐源县的补贴范围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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