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城镇建成返乡民工聚居地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农业进入新阶段以后,农村工作的目标由过去的重视
产量、重视农产品的供给转向了农民收入的问题。但在相当长时间里忽略了就业司题,事实
上收入问题核心就在于就业。所以在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把解决农民就业问题作为
解决就业问题的很重要方面,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意义十分重大。
转移富余劳动力,可以想的办法很多,但不管怎么转移,都应该考虑把增加农村劳动力
的就业机会、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人口的转移结合起来,这样,小城镇的发展就非常重要。
但现在看起来,不仅仅是在发达地区,就是在不发达的地区,小城镇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
根本性的问题。如果这些根本性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小城镇就发展不起来。
小城镇的发展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意义,小城镇可能将来成为现在在大城市或者在沿海
地区务工经商的那些民工以后返乡的居住地,把这些人截住,不让他们返回农村。我最近在
深圳调查,在北京调查,发现民工绝大部分今后都要返回原籍。因为受户籍制度、经济承受
力等因素影响,他们在城里呆不住。他们将来要回去,返回去怎么办?往哪里走?这里面就
有一个怎么让小城镇发展起来,来承接这些外出打工回来的民工的问题。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农村所产业结构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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