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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秸秆综合利用创佳绩

日期: 2015-09-15 14:50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近年来,江苏省以“1+X”为基本模式(1为机械化还田,X为其他途径利用),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秸秆固化成型项目326处,秸秆预处理站176处,秸秆食用菌基料项目107处,秸秆成片覆草项目156处,并建有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29个。江苏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总体可以归纳为“五抓五促”。

  抓法规保障,促工作启动。2009年江苏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决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江苏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始依法进行。按照《决定》中“健全网络、快速反应”的要求,全省建立了秸秆禁烧巡查机制、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制度。

  抓组织机制,促工作推动。全省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禁烧网络体系。二是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建立了由发改、农业、经贸、科技、财政、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将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乡镇、村组。三是抓住环节、细化考核。由环保联合农委、发改、农机等部门,制定并出台《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同时严惩全省发生第一处火点所在地。四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各地方农业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的广泛宣传,细算秸秆焚烧的“法律账”、“经济账”、“生态账”和“健康账”,提高农民利用秸秆的主动性和依法禁烧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