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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教动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专报2015年第19期

日期: 2015-12-29 14:52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编者按:福建省把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四抓手”确保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即抓改造升级,促进粪污处理标准化;抓示范推广,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抓关闭拆除,促进脏乱差有效遏制;抓总量控制,促进畜牧业永续发展。政府主导、经费保障、部门联动、严格考核等管理措施的推进成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福建省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率进一步提高,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正在走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生态友好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创新机制综合利用

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

  福建省把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全省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率进一步提高,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正在走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生态友好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一、抓改造升级,促进粪污处理标准化

  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六条措施》)规定,对全省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上的10072个生猪养殖场实行以粪污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分五年完成,财政给予补助,存栏5000头以上的改造任务2016年底前完成,其它2018年底前完成,并实现粪污达标排放或零排放,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一律关闭拆除。各级政府和农业、环保等部门,建立标准化改造倒逼机制,做到“一场一方案”,环保部门负责验收,逐场过关。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606家生猪养殖场通过改造验收,涌现出了一大批粪污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标准化养殖场。

  二、抓示范推广,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福建省立足实际,采取典型示范、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发放技术手册等方式推广粪污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在猪舍建设方面主推漏缝地面-免冲洗的减排工艺设施;在粪污治理方面,主推猪-沼-果、草、林、菜、茶等能源生态型、非接触式微生物发酵床以及达标排放的能源环保型;在综合利用方面,主推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鸡粪焚烧发电和生产有机肥模式,吉翔牧业有限公司牛粪用作牛床垫料、生产有机肥和沼气发电、沼液灌溉牧草模式,福清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猪粪渣栽培双孢蘑茹和沼气发电、沼液灌溉果蔬牧草模式。有的市县,种养结合紧密,粪污基本得到综合利用,如漳州市粪污供不应求。延平区、新罗区积极探索创新治污新机制,推行 “政府搭台、专业公司治理、部门监管、业主付费、循环利用”的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实行养治分离,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环境治理领域,受到广泛关注。

  三、抓关闭拆除,促进脏乱差有效遏制

  福建省政府《六条措施》明确提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水流域、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全部列为禁养区,禁养区内所有养猪场户今年全面关闭拆除;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户年底前不改造或改造后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也要全面关闭拆除。各地集中行动,重拳出击,领导督阵,部门联手,该关闭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补偿的补偿到位。去年以来,累计拆除养猪场(户)6.98万家,消减存栏生猪723.08万头,完成禁养区关闭拆除任务90%以上,有的地市已全面完成关闭拆除任务,区域内生态环境明显改观。

  四、抓总量控制,促进畜牧业永续发展

  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生猪保有量,福建省政府提出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即全省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2000万头以内,将控制指标细化到市县,并以省政府文件下达,作为考核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各地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调整畜牧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布局生猪养殖,坚持生态先行,堵疏结合,拆小建大,扶大限小,严格养殖准入门槛,促进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项措施实行效果超乎预料,现在大家都知道养猪门槛高,要有养殖指标、环保达标、适度规模,已保留下来的猪场投入环保积极性明显提高。

  五、经验启示

  (一)政府主导是关键。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政府职责所在。福建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其中三条江分别由三个副省长担任河长)、亲自指挥、亲自督导,上行下效,上率下行,并充分调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经费保障是根本。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存栏250-1500头标准化改造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每场补助30-60万元;存栏1500头以上改造补助资金全部由省级以上财政承担,每场补助70-300万元。福建省计划用5年时间(2014-2018年),投入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2.9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约50亿元,大部分资金已落实。为了推动粪污综合利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推广使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对商品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给予优惠倾斜政策和资金补助。

  (三)部门联动是保证。环保部门负责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督促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和可养区内无法达标排放养猪场的关闭、拆除;农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及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水十条”,明确农业部门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牵头单位,省农业厅主动作为,勇于牵头,但始终坚持部门职责不变,各部门间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分工合作,整体推进。

  (四)严格考核是抓手。福建省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始终把督查考核问责贯穿其中,逐级下达“军令状”,并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评、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河长制考核内容。农业厅与环保厅建立全省工作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实行关闭拆除进展每月一调度、一通报,标准化改造进展每季度一调度、一通报。充分发挥督查、约谈、问责手段,对工作相对滞后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告诫,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自下而上的督查问责机制,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报送:部长、副部长、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总农艺师、国家首席兽医师、总畜牧师。

  

  发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办),有关农业大学,各省级农业科学院

  抄送:部内相关司局和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