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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15-09-14 14:35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近期我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汪洋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坚决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为贯彻汪洋副总理的批示精神,做好《意见》的落实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意见》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落实任务,细化措施,务求实效,保障《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夯实基础,切实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强化农业面源和农产品产地监测能力;要制定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周期性定位监测,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各级人员队伍专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科学素质。

  三、制定方案,提出扎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全面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按照《意见》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重点,确保每项工作措施有计划地扎实推进。

  四、明确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要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分解任务,确定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实施方案的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负责抓落实;要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责任明确、部署科学,分工合理、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五、精心组织,确保落实工作取得实效。要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和动员各方力量推动《意见》实施;要加强科技研发和法制建设,以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合力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要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整合现有项目、资金、技术和人力等各种要素和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要加强工作督导,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六、不断完善,持续推动《意见》实施工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在《意见》落实过程中,要坚持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充实、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要根据实施情况和效果,及时研究制定下一年工作安排,积极探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新途径,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请各省将贯彻落实意见于2015年6月底前反馈至我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李波

  电话:010-59192987

  传真:010-59193031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