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文化进农村 > 热点追踪

邹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召开

日期: 2008-09-11 08:48 作者: 郑峰伟 聂为清 刘新明 来源:邹城政务网 【字体: 打印本页

  9月9日,山东省邹城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香城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济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交流了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与会人员集中参观了香城镇合同监管中心和公章监管中心现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籍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籍峰在讲话中总结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当前农村反腐倡廉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就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籍峰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籍峰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围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镇村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十个不要”等廉政条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围绕直接补贴的发放、涉农建设资金和社会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强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实施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畅通表达诉求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侵吞集体资产、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等问题要认真排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出现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四是强化“三务”公开,增强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把推行镇街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作为保障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到位。五是强化案件查办,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截留、挪用、贪污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等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六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在管人、管权、管钱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镇街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和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民质询、廉政谈话、驻村廉政监督员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严格落实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村级重要经济事项招投标制度,强化合同监管,杜绝“暗箱操作”。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籍峰强调,各级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镇党委、 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街纪委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助党委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农村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规律,总结经验,创新举措,不断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