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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者岂能怕农民懂法

日期: 2007-03-26 08:37 作者: 李强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日前有媒体报道,某县司法局领导到某乡镇检查,发现县里印发的几百册《行政诉讼法》学习材料,全躺在乡政府办公室里“睡觉”。司法局领导问该乡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这些材料为什么不发给农民学习?”这个副书记竟然说:“现在的农民实在不好管,让他们知道《行政诉讼法》后,我们就有打不尽的官司,这不是自找麻烦吗?”此种“高论”令司法局领导目瞪口呆。

  长期以来,由于官本位思想作祟,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总以为自己比农民高明,习惯用居高临下的命令式、家长制方式开展工作。在农民各方面素质已经提高,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较多了解的今天,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转变自己的作风,反而认为掌握了政策法规的农民“不好管了”,这是一种十分错误而有害的认识。

  这些干部自己不懂、不守法,也不让农民学法、懂法、用法;以为不让农民懂法,自己做了违法的事,农民就不知道,更不知告发。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提高了,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与违法现象作斗争。这就要求新时期的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挑起带领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担,才会受到农民的欢迎。

  应该说,农民懂法绝对是一件好事。干部不仅不应怕农民懂法,还应当努力宣传法律,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农民懂法了,就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就会“逼”着干部依法办事。农村工作只有循着法制的轨道开展,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